根据《来宾市公有住房出售价格管理办法》规定,现就2024年经济适用住房指导价测算询价公告,欢迎具备资质条件的公司前来报名,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邀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承接该项工作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具体要求及说明如下:
一、询价内容:来宾市2024年经济适用住房指导价测算
二、采购方式:询价
三、采购内容:根据《来宾市公有住房出售价格管理办法》规定,按以下划分的区域测算2024年来宾市经济适用住房指导价。
(一)一类地区:原柳南高速路以东,来合铁路以南,柳来路以西,红水河以北合围区域。
(二)二类地区:柳来路以东、来合铁路以南,湘桂铁路以西、红水河以北合围的区域;红水河以东,红水河以南,鳌山路、长梅路、大桥路以北,红水河以西合围区域。
(三)三类地区:红水河以东,鳌山路、长梅路、大桥路以南,红水河以西合围区域。
(四)迁江镇建成区。
(五)凤凰镇建成区。
四、采购预算控制价:1万元(人民币大写:壹万元整),按实际发生费用结算,采购预算控制价包含2024年来宾市经济适用住房指导价测算工作的所有费用。
五、要求:
(一)测算要求:按照《来宾市公有住房出售价格管理办法》规定进行测算。
(二)保密要求:整理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有关的法律规定及我局的相关规定。
(三)报价要求:
1. 报价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报价人业务范围包括工程预结算业务,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业绩要求:近两年来承担过相关工程预结算业务。
3.报价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报价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报价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报价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的;
(4)报价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5)报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4. 报价文件用A4纸打印,一式四份,外层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或密封章。
5. 报价文件组成:报价文件、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近两年来承担过工程预结算等工作的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不按此要求提供的报价文件按废标处理。
6. 响应报价符合正常标准,不得恶意低价成交,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控制价(人民币壹万元整)的否决其报价文件。
7. 报价截止日期:2024年4月7日17:00前,超过此时间报价为无效报价。
(四)售后服务要求:在使用本项目测算经济适用住房指导价不符合要求需要整改的,保证6个小时内到达指定现场,问题处理时限不超过12个小时并提供可行的后续解决方案。
六、整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七、售后服务期:自完成工作之日起1年内。
八、供应商选取方式
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实质性相应要求且报价为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九、其他事项:其他未尽事宜,将在双方签订合同时共同约
定。
十、提交报价地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来宾市盘古大道中123号市住建局六楼609室,联系人:梁先生,联系电话:0772-4275731。
来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来源地址:http://zjj.laibin.gov.cn/zwfw/gsgg/t1821639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