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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日期:2024-06-09 02:38:12 本文标签:住房制度改革 

监督索引号53040000633301101000

玉溪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玉溪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实施市级住房分配货币化工作,指导各县区实施住房分配货币化工作;负责管理市级单位房改住房售房款及维修资金,做好市级各单位房改住房维修工作;负责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建设的服务工作;负责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审核、公示、轮候、配租(售)、复核、退出等服务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目标任务

城市更新。2022年计划实施172个项目,总投资48,200,000,000.00元,计划完成投资11,500,000,000.00元。

老旧小区改造。2022年城镇老旧小区下达改造任务275个小区、14882户、948栋,改造面积153万平方米,年度计划完成投资480,000,000.00元。

棚户区改造。2022年我市改造任务994户,其中红塔区259户,元江县735户。

保障性租赁住房。2022年计划建设748套(峨山县200套、新平县548套)。2022年计划发放租赁补贴1,333户,专项补助资金6,560,000.00元。

2.具体工作措施

(1)盯紧任务目标

一是做好项目储备。坚持因城施策、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建立完善动态项目储备库,做实做细项目储备,在项目策划上要整合资源,区域统筹,合理打包项目,及时将项目成熟度高、前期工作扎实的项目逐级申报进入市级、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项目库。二是积极争取补助资金,充分利用好城市更新、棚户区、老旧小区等中央支持政策,用好中央补助资金和专项债政策;积极鼓励社会资金投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创新融资方式,盘活资产资源,积极引入专业机构、社会资本、金融资本参与。三是严格执行中央资金管理办法。督促县(市、区)政府严格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专款专用相关规定,加快资金调度,按时核拨上级补助资金,确保工程有序推进。

(2)完善体系制度

一是加快推进玉溪市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结合玉溪市实际,尽快出台《玉溪市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方案》;二是出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规范我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管理过程;三是有效整合现有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老旧厂区和城中村改造等政策,认真开展对现行城市更新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研究探索,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参照省内外经验做法,结合玉溪实际制定出台《玉溪市城市更新条例》。

(3)加强督促指导

加大对各县(市、区)指导服务工作,帮助指导县(市、区)开拓新思路、探索新做法,高效完成年度目标任务。通过书面检查、工作调度、实地勘察等督促方式,积极跟进,主动服务,协调解决项目建设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进展缓慢的进行通报约谈。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0个内设机构。本单位属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二级预算单位,根据《关于印发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玉编办〔2019〕34号),未设立内设机构。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玉溪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个。分别是:

1.玉溪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玉溪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人(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一、本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二、本单位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度收入合计26,766,392.5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766,392.57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60,557,589.54元,下降90.6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60,557,589.54元,下降90.68%;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加0.00%;事业收入减少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为本年减少了公租房业务经费、租赁费、办公费开支及三金收入安排的支出。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度支出合计26,766,392.57元。其中:基本支出1,734,109.47元,占总支出的6.48%;项目支出25,032,283.10元,占总支出的93.52%;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60,557,589.54元,下降90.68%。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0,239.55元,下降1.18%;项目支出减少260,577,829.09元,下降91.24%;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为本年减少了公租房业务经费、租赁费、办公费开支及三金收入安排的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34,109.4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70,802.72元,占基本支出的84.8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63,306.75元,占基本支出的15.1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5,032,283.10元。其中: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支出21,603,112.50元,住房补贴专项资金支出3,429,170.6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766,392.5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72,557,589.54元,下降73.05%,主要原因为本年减少了公租房业务经费、租赁费、办公费开支及三金收入安排的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3,43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7%。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94,983.8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5%。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313,299.6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1%。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5,204,677.1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17%。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及购房补贴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104.00元,支出决算为11,016.2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9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0,254.31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3.0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61.9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6.9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761.9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104.00元,支出决算为11,016.2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9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0,254.3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61.9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1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车辆燃油费及公务接待支出比预期减少。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836.00元,增长8.2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803.10元,增长8.5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32.90元,增长4.51%。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车辆燃油费及公务接待批次、人数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到省厅汇报相关工作及到县区督导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支出。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厅到县区调研老旧小区改造和完整社区建设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增加0.00元,增长0.00%。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玉溪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资产总额518,695.25元,其中,流动资产0.00元,固定资产518,695.2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100.0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9,10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2年减少:1、火车站公租房出售收入的支出;2、李棋公租房出售收入;3、三金收入安排的支出。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40000633301101111

玉溪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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