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加强我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技术专家库管理,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37号)、《关于印发<安徽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建质〔2018〕162号)等相关规定,我局研究制定了《宣城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技术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其主要内容予以公示,征求意见。
公示期为2023年4月12日至2023年5月11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在公示期内通过指定公示网站查询,了解相关内容,若有意见,请于2023年5月11日以信函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为便于更好的沟通,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馈情况的,请加盖单位公章),逾期视为无意见。
公示受理部门: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易怀印,联系电话:2616511 ,邮箱:xcsjgj@sina.com。
附件1:《宣城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技术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附件2:【起草说明】关于《宣城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技术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的政策解读
2023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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