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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关于开展安全三类证书及特种证书换发新证有关情况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08 19:22:17 本文标签:合肥市 关于 开展 

各有关单位:

按上级通知要求,我局即日起将按照新版全国统一电子证书标准,对安全三类证书及特种证书开展新证换发工作,直至100%换发完成。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全省安全三类证书现存旧版证书,由省住建厅统一换发;统一换发不成功的,下放至各市处理。企业和个人暂无需处理。

二、合肥所辖的旧版特种证书,由我市重新制证。其中,多数证书信息齐全,符合新证信息要求,将通过技术方式批量重新制证,企业和个人无需处理;少量证书信息缺少证件照片信息,需持证人登录“合肥建设云个人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完善证件照片,或使用皖事通·建业通完善证件照片(操作指南见附件)。

三、制证过程如出现异常,将通过上述小程序(或皖事通·建业通)向持证人发送提示,请各企业通知持证人及时关注所持证件的换发情况。新证换发成功后,按新的编码规则,证书编号将发生变更。

业务咨询电话:62692778,技术咨询电话:62666097

附件:特种作业人员完善证件照操作指南.pdf

202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