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建管部),各有关企业:
按照《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市建筑业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强县强企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开展2023年度全市建筑业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强县强企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4年1月22日至25日。
二、评价类别
建筑业综合实力强县2个、建筑业跨越发展县2个、建筑业产业链特色产业县2个;建筑业综合实力强企20个、建筑业技术服务强企10个(最终名额视申报情况待定)。各县(市、区)均可参加建筑业综合实力强县、建筑业跨越发展县和建筑业产业链特色产业县评价,原则上建筑业综合实力强县、建筑业跨越发展县不可同时申报。
三、评价条件
建筑业综合实力强县:主要考虑辖区建筑业总产值、辖区企业实力、建筑业企业纳统数量、建筑业发展及产业链运行工作开展情况等。
建筑业跨越发展县:主要考虑建筑业总产值增速、对辖区企业扶持力度、建筑业企业纳统增速、建筑业发展及产业链运行工作开展情况等。
建筑业产业链特色产业县:主要考虑近2年承办由省住建厅组织的建筑业产业链相关产业推介活动情况。
建筑业综合实力强企:根据企业当年度统计年报,综合考虑建筑业总产值、税收、资质等级、企业质量安全和技术创新等,所有在我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可申报此项。
建筑业技术服务强企:根据企业当年度统计年报,综合考虑企业产值、税收、资质等级、企业质量安全和技术创新等,所有在我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勘察、设计、监理、造价、招标代理企业可以申报此项,每个类别根据申报情况分配1—3个名额。
四、评价程序
(一)各县(市、区)及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填报相关表格信息内容,并提供证明材料。申报建筑业综合实力强县和建筑业跨越发展县的县市区需同时提报年度工作总结。
(二)根据数据信息核查情况和分值计算结果,提出强县强企评价建议名单,经集体研究后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公示。
(三)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向社会公布评价结果。
五、其他要求
请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并对辖区内拟申报企业做好业务指导和审核把关工作,并于1月25日前统一将辖区强县强企评价材料报送至市住建局,逾期不报的视为自动放弃评价资格。
联系电话:2239631 市住建局建筑市场监管科
邮箱:jzscjgk@dz.shandong.cn
德州市建筑业产业链办公室
(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章)
2024年1月22日
来源地址:http://dzjs.dezhou.gov.cn/n2477684/c86625920/conten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