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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九江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暨全国“两会”期间综合督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09 17:58:04 本文标签:建筑施工 九江市 大排查 督查 综合 

九建施安专字〔2024〕1号

关于开展全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风险

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暨全国“两会”期间

综合督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管委会)建筑施工安全专业委员会、市建筑施工安全专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新余市渝水区“1·24”特大火灾和南京雨花台“2·23”火灾事故教训,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按照省建筑施工专委会印发的《江西省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部署,围绕2024年江西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确保全国“两会”期间等重要时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经研究,即日起组织开展全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暨全国“两会”期间综合督导检查工作,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1月26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1月27日全省安全生产紧急会议精神,按照全省、全市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部署要求,坚持“人民至上、安全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底线思维,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全面开展建筑施工全领域、各类别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提高风险辨识能力,防范整治化解事故风险,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平稳环境。

二、整治检查重点

(一)高处坠落事故风险排查整治。开展“防高坠”专项整治,“逐企业、逐项目”排查各类建筑工程高处作业基本防护措施,重点关注高处作业安全技术交底情况,作业工人必须清楚高处作业风险点并掌握安全作业的技术能力;重点检查电梯井口、预留洞口、楼层临边等处安全防护,安全防护设置要求标准且牢固,企业要制定防护措施使用维护制度,要以项目为单位定期巡查,杜绝人为破坏;重点检查“安全帽、安全绳、安全网”安全三宝使用情况,工人登高作业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绳、作业防滑鞋及速差防坠器,防护用品必须通过质量检测;重点检查作业脚手架、悬挑操作平台等上人作业面,结构必须稳定可靠,无法与主体拉结必须设置防倾覆措施,脚手板、安全平网、安全钢丝绳等防护措施必须严格按照专项方案和规范标准设置,禁止超限堆载、集中堆载。发现使用劣质防护用品及“三宝四口五临边”投入未达要求的要严管重罚,对“防高坠”现场管理较差的项目列为百差工地上报,切实发挥“百差工地”在推动高坠事故防范化解工作中的实效。

(二)坍塌事故风险排查整治。开展“防坍塌”风险排查整治。重点检查各类建筑工程基坑(槽)、模板支撑、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和执行情况,严格执行检查验收等环节管理;基坑工程施工必须遵循先支护再开挖原则,严控基坑超挖,监测点必须设置合理且运行正常,项目管理人员要定期对基坑情况开展巡视,监测值及累计变形值超过预警值时必须立即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必须有地下水及地表水控制措施,确保排水通畅,防止积水和涌水涌沙涌土诱发坍塌事故;重点检查基坑边缘、架体堆载情况,严禁基坑边缘超限堆载,严禁模板支撑、脚手架荷载超过设计值,模板支撑、脚手架基础承载力必须符合要求;重点关注低温天气对混凝土工程的影响,严禁违反顺序的浇捣行为,严禁在混凝土未达到强度要求下进行上一层施工。重点检查市政工程桥梁、隧道项目暗挖等管控情况;作业前对周边环境、地下管线、地下人防工程和其他地下构筑物的勘察情况,确保方案编制、专家论证、施工组织等科学有序实施。

(三)建筑起重机械及车辆伤害事故风险排查整治。重点核查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登记管理,排查“超期”使用机械,重点检查机械设备安全装置情况,紧盯检测环节,杜绝虚假检测,严禁使用过程中人为破坏安全装置;重点检查使用时间超过一年的机械设备,是否按要求重新检测,维护保养是否按照要求定期进行;重点关注建筑起重设备吊装、安拆、顶升加节使用和运行管理情况,安拆、顶升加节作业过程中项目负责人必须带班生产、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到场履职,严禁极恶劣天气开展安拆、顶升加节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塔吊“谁用谁指挥”、升降机“谁用谁操作”等违规行为,确保机械设备安全规范运行。

(四)物体打击事故风险排查整治。重点检查在建工地工人安全帽等劳保用品使用情况;楼道、洞口、脚手架等高处临边物料堆放管理情况,安全通道、防护棚搭设情况;起重机械“十不吊”措施执行情况,全面排查物体打击风险,防范事故发生。

(五)用电及动火作业事故风险排查整治。深刻吸取“北京长峰医院火灾事故”“新余渝水区火灾事故”教训,重点关注经营性场所装饰装修工程和厂房改扩建工程动火作业,重点检查动火作业方案审批、作业人员资格、消防设施配备,全面排查作业区、办公区、生活区,规范用电线路架设,清退老旧损坏或不符合规格要求的电气设备,严禁使用不符合消防标准的活动板房,严禁非建筑电工随意配置用电线路,消防水同主体施工进度必须保持一致,严禁生活区使用大功率用电器,严禁电动车飞线充电;重点检查作业区工完场地清理情况,材料分类码放整齐,易燃易爆物品材料妥善存放,动火前须将场地易燃易爆物品清理,动火过程中监护人员必须到岗履职,坚决防范因违规动火作业引发火灾造成群死群伤等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六)有限空间作业事故风险排查整治。重点检查隧道工程、管廊沟渠、污水处理池、垃圾收集池等有限空间作业的危大工程管控和实施情况,严禁未探查清楚作业环境贸然施工,严禁违反“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施工原则,检查有限空间作业看护人员配置情况;重点关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教育情况和应急救援方案制定情况,作业人员必须掌握自救技能,看护人员要具备处理紧急情况能力,要具备救援和配合救援知识,防止因盲目无序施救造成进一步人员伤亡,切实降低和消除有限空间中毒窒息等事故风险和隐患。

(七)违法违规施工事故风险排查整治。全面排查各在建项目审批手续,重点核查各类园区建设项目、重大重点工程、道路和给排水工程的合法合规性,重点监管“未批先建”项目,严查重处“三无”工程、“三边”工程。重点关注装修工程中的“无设计施工”“野蛮拆除承重构件”行为,督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做好装修前的设计和安全交底。要核查审批手续、施工企业资质、工程设计方案等。

三、组织实施

(一)各县(市、区)建筑施工安全专委会。各地建筑施工安全专委会结合省、市排查整治工作安排,结合实际,统筹推进本行政区域建筑施工安全风险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明确范围、目标、标准、要求,督促协调成员单位落实本行业在建工程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责任,督促企业做好查摆整治,确保施工安全。

(二)市建筑施工安全专委会成员单位。市建筑施工安全专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深刻领悟“三个必须”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俯身一线,集中专业力量,找准行业盲点、痛点、难点,持续发力,久久为功,结合春节后复工和全国两会前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全面开展一轮在建工程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市住建局作为市建筑施工安全专委会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调度各成员单位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履职情况,并作为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限额以上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装饰装修工程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对房屋市政工程以外的各类工程特别是矿山工程、化工能源工程电气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检查。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开展公路工程、水运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市水利局负责开展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市工信局协助组织工业园区范围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市商务局协助组织实施经济开发区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市科技局协助组织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范围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市文广新旅局配合有关部门,协助组织实施A级旅游景区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南昌铁路局九江桥工段配合有关部门,协助组织实施铁路工程建设范围内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三)建设单位主管部门、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关于进一步明确建筑施工安全监管职责强化施工安全管理的意见》(九安发〔2021〕25号)文件精神,全面巡查管理负责区域内的限额以下工程,特别是房屋装饰装修、改扩建工程,及时将违法违规施工行为告知行业主管部门及建设单位主管部门,合力共为消除监管盲区,共同保障施工安全。

(四)各类建筑施工现场参建单位。建设、施工、监理等各方责任主体要对标对表安全生产法规条例和标准要求,严格落实安全文明措施费投入和使用。认真开展施工现场的安全巡查及联合检查,对施工现场全流程、各环节、各部位做到排查全覆盖,不留盲区死角;要对照各类型事故的各级风险点自查,做到细之又细、实之又实。施工单位负责人要认真履职做好带班检查,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员要严格在岗履职,重大节假日期间项目在建的不得擅离职守。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排查管控工作敷衍松懈、流于形式的,要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和主管部门督促整改。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履职不力的应要求立即整改,必要时应责令更换人员。主管部门对监理单位履职有缺失的,要通过约谈、通报、处罚等方式,督促其落实责任。要织密监管网格,形成环环相扣、紧密衔接的责任链条。

四、督导检查安排

市建筑施工安全专委会成立5个联合督查组,于3月15前完成全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综合督查,市应急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信局、市水利局、市住建局部门分管领导分别任带队组长,督查组组员包括带队部门工作人员一名、市建筑施工安全专委会联络员和专家各一名(详见附件)。请带队检查的成员单位于3月4日前将参加督查人员名单汇总至市建筑施工专委会办公室,督查用车由带队部门负责协调安排。

原则上每个地区重点抽查1-2个建筑施工领域行业主管部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指示批示精神情况;吸取新余“1·24”和南京

“2·23”事故教训情况;大排查大整治各项任务部署落实情况;节后复工和全国两会前安全专项检查情况等。随机抽查1-2个在建工程项目开展现场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当场反馈,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督查发现问题清单和督查小结(对照督查内容列明监管部门和被检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处理意见以及下步工作建议)于3月20日前汇总至市建筑施工专委会办公室。

五、相关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推动责任落实。各地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筑牢安全红线意识,站在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以树牢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即践行服务宗旨的高度责任感,用隐患排查既是治病也是救人的高度使命感,深刻认识安全生产形势的复杂性、严峻性和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管控的极端重要性,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懈怠厌战情绪,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推动责任层层落实,推进措施个个落地,坚决筑牢安全底线,为经济社会平稳运行提供有力保障。

(二)强化监督执法,形成有效震慑。各地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隐患排查整改督办制度,完善重大隐患排查整治、案件查办、违法企业处罚和追责问责等工作机制。在检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的应依法依规明令停工整改。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企业日常巡查发现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或执法检查发现安全生产管理薄弱的企业,要开展安全生产条件复核,对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对未批先建、野蛮装修等危害性极大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要从严从重惩治形成警示震慑。要秉持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和廉洁执法的原则,敢于挺在前面随查随处、动真碰硬,始终保持一严到底的高压态势。

(三)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各地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学习宣贯,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具体要求和相关知识的宣教培训,注意总结提炼排查治理成果成效和经验做法,灵活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创新形式,浓厚全民参与共抓安全氛围,拓宽举报渠道,落实奖励规定,激发参与主动性和积极性,引导广大企业职工和人民群众参与、支持安全生产工作,充分发挥舆论教育引导作用,推广一批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方面取得良好效果的先进典型,曝光一批重大隐患突出、事故易发多发的项目和企业。

(四)强化督导检查,责任落实落地。市建筑施工安全专委会将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督导检查情况进行公布,对检查发现的严重问题及违法违规行为建议相关部门严肃查处。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情况的跟踪督导,紧盯重点问题,综合运用明察暗访、媒体曝光、警示约谈、通报批评等措施,将责任追究提前,对主体责任严重不落实、整治工作严重不负责、措施严重不得力有较大事故隐患的有关单位或个人,严肃追责,坚决预防事故发生。

请各地、各成员单位分别于2024年3月5日、4月20日前将本地区、本行业建筑施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情况报市建筑施工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

市建筑施工安全专委会办公室联系人:陈子安。

联系方式:0792-8983395,联系邮箱:jjjzajz@163.com

附件: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综合督查工作分组安排

市安委会建筑施工安全专业委员会

2024年3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综合督查工作分组安排

组号

组长

组员

督查地区

一组

市应急管理局分管领导

市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1名

联络员:陈子安18761437928

专家1名

经开区

濂溪区

八里湖新区

二组

市交通运输局分管领导

市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1名

联络员:张剑13317928244

专家1名

瑞昌市

庐山市

湖口县

三组

市工信局

分管领导

市工信局工作人员1名

联络员:陈植云15507922833专家1名

浔阳区

修水县

武宁县

四组

市水利局

分管领导

市水利局工作人员1名

联络员:邹辉15270172251

专家1名

柴桑区

彭泽县

都昌县

五组

市住建局

分管领导

市住建局工作人员1名

联络员:李伟民18816400255专家1名

德安县

共青城市

永修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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