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监督管理,加强公众参与和监督,增强城镇燃气和城市照明规划的合理性和可行性,提高城乡规划的科学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规定,现对《南通市区城镇燃气专项规划(2020-2035)》《南通市城市照明专项规划(2021-2035)》予以公示,公示期1个月。如对公示内容有意见和建议,请于公示期限内向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书面意见,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4年3月25日——4月24日
联系电话:0513-59000295(燃气)、0513-59000343(照明);
邮 箱:ntrqc59000398@163.com(燃气)、ntsz59000343@163.com(照明)。
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25日
《南通市区城镇燃气专项规划(2020-2035)》公示.doc
《南通市城市照明专项规划》(2021-2035)-公示稿.pdf
来源地址:http://zj.nantong.gov.cn/ntsfgj/gggs/content/4f85c7e3-481d-4984-8416-a621b6ac51b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