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资讯

德宏州住房城建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4-06-08 02:30:24 本文标签:城乡建设 德宏州 建设局 住房 年度 

2023年,德宏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着力抓好队伍建设、制度完善、加强监管等方面工作,努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法治治理现代化水平。现将一年来我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保障,确保责任落实。一年来,我局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压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政治责任,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落细法治政府建设分管领导和科室的主体责任。并按照平安德宏、法治德宏建设工作要求,结合主题教育,以及德宏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重点任务,研究制定了《中共德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学习选题计划》和《德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普法工作计划》,把“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论述”及宪法、法治建设等相关内容把法治建设与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到位。

(二)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年来,我局始终坚持把学习作为领导干部立身之本,班子成员先后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信访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持续增强自身法律素养。同时,坚决贯彻落实党组“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等内容,列为党组会的“第一议题”,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第一主题”,作为干部职工政治学习的“第一任务”。班子成员狠抓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和州委八届三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州纪委八届三次全会和国务院、省政府、州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采取会议集中学习、自学、专题研讨等方式,抓实党的创新理论武装。2023年度,我局共召开党组(扩大)会议21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10次、政治理论学习19次,机关3个党支部共召开支委会、党员大会、主题党日共75次,上党课共11次(其中党组书记、班子成员带头上党课共5次),开展支部专题学习研讨共10次。

(三)健全制度机制,规范权利运行。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决定制度,不搞“一言堂”“一刀切”,持续提高班子成员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和科学决策水平。坚持党务、政务公开,年内在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358条信息。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充分发挥党内民主,不断扩大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强化党内监督,持续提高执政能力。

(四)强化普法宣传,提高法律意识。严格按照上级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的部署,精心计划安排,周密组织实施,认真对照要求,突出重点,全面加强基层法治宣传教育,扎实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一是在本单位、挂钩社区、挂钩村设立法治文化墙、宣传栏等,通过这些普法阵地,开展普法宣传,营造良好学习氛围。二是积极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以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把依法治理与平安建设相结合,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和谐社会氛围。三是充分发挥和利用好法律顾问在普法宣传教育中的职能作用,将法律顾问与普法工作紧密联系起来,推动律师积极参与到普法工作中,在重大节假日期间组织并联合顾问律师、局内设科室开展系列专题性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由律师现场解答群众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依法维护人民群众正当权益,促进社会矛盾和谐化解。

(五)认真开展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及时清理我局在改革和发展中面临的制度性障碍,着力优化营商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按照《德宏州司法局关于开展全州政府系统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德司发[2023]17号)要求,我局认真对截至2023年3月31日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排查、清理。经我局2023年第6次党组(扩大)会议研究,对规范性文件内容与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不一致以及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规范性文件提出了“继续有效”“失效”“修改”和“废止”的意见。通过清理,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含政府办)拟保留有效施行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有4份、拟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4份,并按照要求报送了清理意见。同时,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州人大开展立法工作,就法规草案文稿提出实质性、可行性意见及建言献策4次,助力提高地方性法规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六)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明确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科室和责任人,推动住建系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年没有发生被上级行政机关变更和撤销行政决定的情况。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截至目前,我局持有行政执法证人员共31人;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让行政执法在阳光下运行;积极推进执法全程记录制度和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保障了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有力地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执法。

(七)优化营商环境,深化审批制度改革。一年来,德宏州住房城乡建设局秉承以企业需求为导向,紧紧围绕“放管服”改革相关要求,多次组织业务科室研究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的方法和举措,不断强化行政审批职能,加强审批便利度,提高服务效能,积极推进“多证合一”“证照分离”等改革政策的落实。目前,全州已统一使用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上线使用率已达到省级要求的2020年3月底为100%的目标。2023年1月至12月工建系统共受理工程建设项目线上审批710个,办理工程建设项目236个,实行并联审批项目702个。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审批时限从2020年的施工许可办理时间79.51个工作日、用水全流程办理时间9.91个工作日、用气全流程办理时间11.82个工作日,到2022年办理施工许可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项目所需时间21.42个工作日、政府投资类项目所需时间32.1个工作日,获得用水耗时4.04个工作日,获得用气耗时间3.86工作日。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审批时限得到大幅提升。所管辖的3个行业协会和3项德宏州保留由申请人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通过提高行业协会的自我管理、强化监管力度、加强监督规范中介市场收费制度等手段,促进中介机构健康发展,防止和杜绝“红顶”中介。截至目前,未发生审批部门和中介服务机构寻私牟利、利益关联、利益输送等“红顶”中介问题;能规范开展行政审批和中介服务;能规范对中介服务机构收费情况和机构设置情况进行监管。

(八)畅通渠道,加强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为从源头上消除影响稳定的不利因素,我局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和“平安德宏”创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以强化法律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为手段,积极践行“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工作原则,强化组织领导、夯实基层基础、提高工作实效,不断健全信访投诉处理机制,畅通信访投诉渠道,严格依法依规办理群众投诉,及时排查和化解住建领域的社会矛盾纠纷,以实际行动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和满意度。2023年,州住房城乡建设局承办的州第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建议19件(主办件12件、协办件7件),州政协十三届第二次会议提案15件(主办件11件,协办件4件)面商率、满意率均达到100%;收到投诉、举报和咨询件等共计49件,均已按时答复完成。

二、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从总体上来看,与整体的要求仍有差距,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执法人员对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学习仍需加强,存在对个别法规政策掌握不准等问题;二是缺少法律专业人才,行政执法水平不高;三是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存在重效益、轻安全的情况,企业与责任制均未能得到真正落实,安全培训教育流于形式。四是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单一,法律进工地、下基层等落实不够,需加大宣传力度,积极造法治氛围。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各类宣传日、学习强国APP学法用法、主题党日集中学习等活动契机,组织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弘扬法治精神,维护法律权威。

(二)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通过加强学习、教育和培训,增强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三)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牢固树立“谁执法谁普法”的理念,坚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不断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注重执法细节和要点,增强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履行好对行政相对人的权利告知义务,多征求和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切实尊重和保障行政相对人的权益。

(四)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树立服务型执法理念,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完善和落实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加强对不作为、滥作为的监督。

(五)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不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素质。

(六)进一步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强化抽查结果运用,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及时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推进随机抽查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录入联合惩戒信息,加大联合惩戒力度,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

(七)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持续围绕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重大决策和群众关心事项,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突出抓好重点事项公开,对群众最迫切关注的房地产市场、物业服务管理、房屋质量等事项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有效。

德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8日

来源地址:https://www.dh.gov.cn/zjj/Web/_F0_0_5NA1C18RCA47448C022A4858B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