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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24-06-08 00:07:01 本文标签:生态环境 环境保护 中央 督察 反馈 

一、反馈及自查问题

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指出云南省“现有生活垃圾填埋场库容不足,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建设滞后”,临沧市自查问题为:各县(区)垃圾填埋场均出现提前达到满库容的情况,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建设进度滞后。临沧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已满库容1座(临翔区垃圾填埋场),2021年底将满库容3座(云县垃圾填埋场、凤庆县垃圾填埋场一期库容、镇康县垃圾填埋场),2023年底将满库容2座(临翔区博尚镇垃圾填埋场、永德县垃圾填埋场)。

二、省级整改要求

《云南省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要求:一是对将在2021年底满库容的垃圾填埋场,做好封场准备,对生活垃圾进行跨区域调度;对将在2023年底满库容的垃圾填埋场,加快推进当地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建设;二是加大有关项目推进力度,尽快建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对尚未开工建设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临沧市,加大帮扶指导力度;三是跨地区协调垃圾焚烧处理资源。

三、临沧市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做好垃圾填埋场封场准备和库容提升工作。已满库容的3座生活垃圾填埋场(临翔区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临翔区博尚镇生活垃圾填埋场、云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已停运,已开展了雨污分流、覆膜、气体导排等封场准备工作。凤庆县城市生活垃圾已转运至凤庆县习谦水泥厂水泥窑协同处置,并结合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续建工程,完成对填埋场的规范化整治,填埋场库区库容剩余约8万立方米,作为备用垃圾处理设施。镇康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结合省级无害化等级评价工作,完成填埋场规范化整治,剩余库容约0.7万立方米,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工程已纳入镇康县生活垃圾焚烧工程项目建设内容,满库容停运后将启动封场。永德县完成对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的规范化整治,经聘请相关专业机构测算,目前剩余库容约8万立方米,永德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成投运后,将作为备用处理设施。二是加快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永德县、耿马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已开工建设,将于2024年上半年全面建成投产,临沧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和镇康县、耿马县孟定镇生活垃圾焚烧厂正在加快开展前期工作。三是合理跨区域调度生活垃圾处理。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成投运之前,已将临翔区的生活垃圾跨区域转运至云县第二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

根据《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和验收销号相关工作的通知》(云环督字〔2021〕158号),上述问题已按省级要求完成整改和市级验收,现进行公示。如对问题整改验收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2024年3月22日至3月28日)向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馈。

联系电话:0883-2157321

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22日

发布人:市住建发布—张正兴 编辑:周卿

来源地址:https://www.lincang.gov.cn/info/1338/46423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