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城区、冀州区住建局,衡水高新区、滨湖新区建设管理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社区文明提升工作调度(培训)会议的通知》以及吴晓华书记批示精神,深入推进物业小区文明提升工作,助力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按照《居民小区创城测评标准》,结合市创建办督查发现问题情况,通知如下:
一、主城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自即日起督促辖区物业企业对服务小区按照创建标准逐项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保证不留死角。
二、主城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管理,责任到人,深入物业小区全力督导检查,现场分析问题,确保问题解决在一线。
三、市住建局将对物业小区创建情况不定期抽查、督导、推进,确保全面落实创建任务。
附件:1.居民小区创城测评标准
2.社区文明提升推进方案
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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