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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城市建设档案馆举办档案法实施条例专题培训会

发布日期:2024-06-09 03:19:39 本文标签:潍坊市 档案馆 档案法 城市 建设 

1月29日,针对国务院令77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及其它业务规范,市城市建设档案馆组织全体职工开展业务专题培训。

2021年1月,新修订的档案法施行,对档案事业发展作出新的制度安排。此次《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旨在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档案法各项规定,进一步优化档案管理体制机制,完善档案收集、安全保管以及有效利用的制度措施,提升档案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精准保障档案法得到有效实施,为档案事业创新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会议指出,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对档案工作领导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明确档案工作要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城建档案材料要做到应归尽归,落实档案移交的义务、期限,完善有关提前移交、延期移交等具体规定。要细化开放利用措施,为利用人提供便利和有效参考。要积极创新,推进档案查询利用服务线上线下融合,促进档案资源的社会共享。

通过此次培训,城建档案工作人员对完善档案工作机制、规范档案收集管理、健全档案保管制度及细化开放利用等工作的具体措施有了更深地理解,并为下步城建档案工作方向有了更为明确的把握。

来源地址:http://jsj.weifang.gov.cn/jsdt/gzdt/202401/t20240130_62930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