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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灵山县成功上榜2024年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县(市、区)名单

发布日期:2024-06-10 07:44:33 本文标签:钦州市 灵山县 示范县 县市区 成功 

近日,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2024年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县(市、区)公示名单,我市灵山县成为广西唯一上榜县城。

我市灵山县域范围内传统建筑存量大、等级高,形式多样,据不完全统计,全县域传统村落传统建筑群和零星建筑的数量总和超过1000座,传统村落(已登记)各类文物及传统建筑数量将近400座,其中国家级文保1处为大芦村古建筑群;自治区级文保6处,包含苏村古建筑群、萍塘村古建筑群、马肚塘村客家建筑群、龙武庄园等。近年来灵山县充分挖掘具有保护价值的传统村落,并开展申报工作,目前灵山县共有自治区级及以上的传统村落13个,其中国家级传统村落10个,2022年已入选广西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建设名单。

灵山县佛子镇大芦村

近年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秉承“保护为先、利用为基、传承为本”的原则,认真做好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一是创新传统建筑保护和活化利用方式,在保持原传统建筑外观风貌、典型构件的基础上,通过加建、添置设施设备等方式补齐相关基础及公共设施的短板,以适应现在生产生活的需要,盘活长期闲置的传统建筑资源;二是建立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工作机制,强化农村基层党建引领,发挥村民主体作用,搭建村民、政府、社会力量共建共治共享的平台,引导企业、社会组织等各方力量参与传统村落保护利用;三是加大《钦州市传统村落保护与利用条例》的宣传,通过树立通俗易懂的条例宣传栏、发放条例手册等方式,激发和引导村民积极参与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形成“政府主导、村民自治、社会参与”的传统村落协同保护发展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市委市政府关于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的决策部署,持续推动传统村落保护和利用,积极探索多渠道、多方式支持指导传统民居保护和基础设施建设,努力实现生活设施便利化、现代化,切实让传统村落展现新的风貌、焕发新的生机。

来源地址:http://zjj.qinzhou.gov.cn/zfxxgk/bjdt/t1834756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