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个人:
根据《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收取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的紧急通知》(桂建计〔2019〕6号)文件精神,南宁市于2019年3月23日起已停止收取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我中心按照相关规定核退已缴存的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基本部分,请尚未申请核退的单位和个人尽快办理核退手续。现就有关办理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0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23日期间按规定缴纳了建筑安装劳动保险费,符合核退条件但未申请办理核退的项目,相关单位或个人可到我中心办理核退手续。
二、工程项目已结算,结算价低于中标价,存在多缴费的建设单位,请以书面形式提交情况说明和结算证明,申请退回多缴的建筑安装劳动保险费。
三、联系地址:南宁市房产资金管理中心715室(南宁市望园路5号),联系人:陈凌、李慧,联系电话:0771-5670653。
附件:1.南宁市建安劳保费基本部分拨付指南
2.南宁市建安劳保费未拨付项目汇总表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7月1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1年7月13日印发
来源地址:https://zjj.nanning.gov.cn/dtzx/tzgg/zjgl_37655/t48061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