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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现行住房消费支持政策摘要

发布日期:2024-06-08 15:58:00 本文标签:潍坊 住房 消费 支持 政策 

一、商业信贷方面

(一)关于商业贷款利率。首套房和二套房贷款利率下限分别为相应期限LPR减20个基点和加20个基点。根据2024年3月20日5年期以上LPR为3.95%,目前,我市首套房和二套房利率下限分别为3.75%和4.15%。商业银行根据经营情况、客户风险状况和信贷条件等因素,确定住房贷款利率。

(二)关于商业贷款首付比例。目前,我市首套房首付比例最低为20%,二套房最低为30%,商业银行根据本行信贷政策、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合理确定具体首付款比例。

政策依据:

1、2024年3月20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受权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公告

2、关于调整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二、住房公积金方面

(一)首付比例。首套房首付比例最低为20%,二套房首付比例最低为30%。

(二)贷款额度。最高贷款额度为80万元。

在我市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上限由80万提高到100万元。

符合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在我市首次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上限由120万提高到160万元。

购买高品质住宅的,在上述基础上各提高10万元。

(三)首套房利率。首套房贷款利率分别执行2.6%(5年期以下、含5年)、3.1%(五年期以上)。

(四)贷款期限。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年,且贷款到期日不超过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时间后5年。

(五)缴存时限。借款人开户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含)个月以上。

(六)贷款额度上限。按借款人申贷前6个月公积金账户余额最大值之和的20倍计算”。

贷款额度上限计算:职工申请贷款时,由业务系统自动获取职工及配偶申贷前6个月内账户余额的最大值,系统自动按照其20倍测算贷款额度上限,额度测算后不再留存账户余额。可计算贷款额度的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认定仍按照《潍坊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规定执行。

(七)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证明材料。

购房所在地《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公积金贷款业务办理时,房屋套数认定以购房地《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中显示的全部房屋信息为准,同时结合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报告》中的贷款信息综合判断确定。

政策依据:

1、关于优化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

2、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

3、关于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

4、关于支持多子女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购房有关政策的通知

5、关于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管理政策的通知

三、税费方面

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同一城市范围内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

政策依据:

潍坊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十二条措施

四、公寓方面

购买新建公寓并用于居住,具备条件的用户,水电气暖执行居民价格。

政策依据:

潍坊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十二条措施

四、购房补贴方面

2020年6月8日至2022年4月26日,新来我市就业创业且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预备技师)、大专毕业生(高级工)分别一次性给予30万元、10万元、7万元、2万元购房补贴。对2022年4月27日之后新来我市就业创业且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预备技师、技师)分别一次性给予30万元、12万元、8万元购房补贴。对2022年4月27日至2023年6月15日新来我市就业创业且符合条件的大专毕业生(高级工)一次性给予3万元购房补贴。对2023年6月16日之后新来我市就业创业且符合条件的大专毕业生(高级工)一次性给予4万元购房补贴。

政策依据:

1、潍坊市人才安居工程实施意见

2、潍坊市市区人才安居工程实施细则(试行)

3、关于进一步加快青年人才集聚的若干措施

4、潍坊市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的若干措施

5、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十条措施。

来源地址:http://jsj.weifang.gov.cn/jsdt/tzgg/202404/t20240424_63177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