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物业小区治理高质量发展,增进业主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工作要求,按照“小区党组织健全、小区业主组织健全、物业服务规范化品质化、建立健全协调运行机制、没有负面行为、小区卫生环境良好”等选树标准,经过县(市、区)住建局推荐、市住建管理局评议、负面行为核查,拟选树2023年“美好家园”(具体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在公示期限内,如有不同意见请向市住建管理局反映,并说明所提意见的理由。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工作单位,我们将履行保密义务。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3日~2023年11月17日
受理部门: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住改科)
电子邮箱:sgzgjgxk@163.com
附件:
1.“美好家园”选树参考标准
2.2023年“美好家园”情况一览表
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3年11月9日
相关文件:
来源地址:http://zgj.sg.gov.cn/xwzx/gsgg/content/post_25470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