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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安开展臭氧污染防治专项宣教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09 15:02:36 本文标签:西安 臭氧 污染 防治 

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住建局,局机关相关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各相关企业:

为持续助力打好大气污染治理攻坚战,有效遏制臭氧污染,协同控制和削减挥发性有机物、氮氧化物减排,形成全民监督、全民共治的良好氛围和强大合力,按照市大气专项办《关于开展臭氧污染防治专项宣教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住建领域建设工地施工实际,现就开展臭氧污染防治专项宣教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政策法规教育。全面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西安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陕西省公民蓝天公约”,有效激发社会力量投身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大力推动公众参与大气污染治理,营造人人、事事、时时、处处崇尚生态文明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领会贯彻文件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和领会《2024年“三市一区”夏季臭氧污染应对联防联控方案》(关中城市群联防联控发〔2024〕1号)、《西安市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2024年工作方案》(市政办函〔2024〕25号)、《西安市2024年臭氧污染防治管控方案》和《西安市住建领域2024年臭氧污染防治管控方案》(市建发〔2024〕71号)文件精神,开展宣传和科学知识普及,明确夏季臭氧污染防治管控要求,做好正面宣传引导。

(三)突出重点专项宣传。积极开展住建领域VOCs治理、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相关宣传,利用督导检查、组织工地教育等时机,采取广泛宣传、逐级培训等多种方式,组织形式多样、丰富生动的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开展遏制臭氧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相关宣传,采取组织观摩、新媒体信息推送、发放宣传单、工地张贴挂图等多种方式,介绍建设工地VOCs治理、防控知识。

三、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到开展臭氧污染防治专项宣教活动是落实《西安市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2024年工作方案》《西安市2024年臭氧污染防治管控方案》和省、市大气专项办调度会议精神,助力大气污染治理攻坚的重要举措。

(二)认真开展活动。各区县、开发区住建局要对专项宣教活动及时安排部署,积极对接市住建局领取相关宣传册和挂图,也可自行制作。要深入工地切实推进专项宣教活动落实,市住建局将适时检查并通报。

(三)抓实末端宣教。各区县、开发区住建局要抓实专项宣教活动在工地末端的落实,利用检查项目等时机,对在建工地项目管理层人员进行培训,传达上级关于开展臭氧污染防治专项宣教活动的精神及要求,教育工地将宣教活动应用于整个防治过程。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3日

(联系人:秦丁堂 联系电话:85579200)

来源地址:https://zjj.xa.gov.cn/zw/zfxxgkml/zwxx/zxtz/17978267220647936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