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28日至7月6日,市审计局派出专项审计调查组对梧州市本级2020—2021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切实整改,现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未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一)基本情况:市本级2020—2021年度部分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竣工后未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共计92个老旧小区改造后日常无人维护管理。
(二)整改完成情况:我局已发函要求各城区政府建立健全老旧小区后续长效维护及日常管理工作机制,明确长效维护和管理的责任单位,一是建立健全老旧小区改造后的专业化物业管理机制;二是建立老旧小区存量资源整合利用机制,实现管理可持续发展;三是构建老旧小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各项管理机制;四是加强党建引领作用,形成老旧小区治理创新机制。
(三)整改结果:持续整改。
二、部分工程项目未按期竣工,未能及时改善居民居住条件
(一)基本情况:37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市本级2020—2021年度项目)未能按照施工合同约定按期竣工,未能及时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
(二)整改完成情况:上述项目已竣工并出具竣工验收报告。我局已发函提醒各城区政府,以审计发现问题为导向,举一反三,在城市建设项目中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按照规定的节点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同时,我局组织各城区建设局召开专题会,要求各县(市、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主管部门对达到资金拨付条件的项目,要及时向财政部门请款,加快项目资金支出和建设进度,并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完成项目各项工作,加强竣工验收和结算工作,确保项目按期完工。
(三)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2月20日
来源地址:http://zjj.wuzhou.gov.cn/ztzl/zfbz/ljxq/t1798951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