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度自治区美丽宜居示范特色小城镇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新建村函〔2023〕16号)要求,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各地申报、推荐的基础上,经遴选、审核、公示,确定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巩留县库尔德宁镇等30个建制镇(乡)为2023年度自治区美丽宜居示范特色小城镇(2024年1月31日正式公布),其中,塔城地区为:乌苏市甘河子镇、乌苏市哈图布呼镇、裕民县吉也克镇。
特此公告
附件:2023年度自治区美丽宜居示范特色小城镇名单202403201854086040.doc
塔城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17日
来源地址:http://www.xjtc.gov.cn/zfxxgk/xxgkzl/tcdqhsjg/tcdqhzgszzjg1/zfhcxjsj/gksx14/gfxwj1/content_3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