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保障性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桂政办发〔2013〕77号)、《梧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梧政发〔2016〕34号)的规定,经公示,现批准
莫敏静等3户家庭公共租赁住房家庭信息变更。
特此公告。
附件:2023年第21批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情况变更事项公告名单
2023年10月31日
序号 | 申请家庭 | 性别 | 是否纳入保障 | 与主申请人关系 | 身份证号码 | 保障状态 | 承租公租房地址 | 申请变更事项 | 审核结果 | |
1 | 主申请人 | 莫敏静 | 女 | 是 | 本人 | 450411********0041 | 实物配租 | 平浪公租房: 3#-2-1410 | 陈国汉、刘理平自愿退出公租房保障;增加陈炫君、陈栩煜;变更主申请人为莫敏静;变更租金和物业费缴纳比例。 | 同意,变更后保障2人,陈飞帆、陈栩煜不符合保障条件,不保障。该家庭人均月收入为950元,租金缴纳比例为0.4,物业费缴纳比例为0.7。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可继续租住平浪公租房3#-2-1410房。 |
共同 申请人 | 陈飞帆 | 男 | 否 | 配偶 | 450921********0013 | |||||
陈炫君 | 男 | 是 | 儿子 | 450921********601X | ||||||
陈栩煜 | 男 | 否 | 儿子 | 450921********6015 | ||||||
2 | 主申请人 | 梁杰年 | 男 | 是 | 本人 | 450421********7016 | 实物配租 | 龙平地块公租房:2#-1603 | 申请增加梁芯榆;变更租金和物业费缴纳比例;梁杰年提交退役军人优待证,申请优先调整配租户型为两房一厅。 | 同意,变更后保障3人,易连婷不符合保障条件,原不保障。该家庭人均月收入为1125元,租金缴纳比例为0.4,物业费缴纳比例为0.7。现承租龙平地块公租房为单间,优先调整配租户型为两房一厅。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可继续租住龙平地块公租房2#-1603房。 |
共同 申请人 | 易连婷 | 女 | 否 | 配偶 | 450421********8126 | |||||
梁镇忠 | 男 | 是 | 儿子 | 450421********7015 | ||||||
梁芯榆 | 女 | 是 | 女儿 | 450421********702X | ||||||
3 | 主申请人 | 吴松英 | 女 | 是 | 本人 | 450404********1220 | 实物配租 | 平浪公租房: 3#-3-1708 | 原主申请人饶桂清已故退出公租房保障,变更主申请人为吴松英;变更租金和物业费缴纳比例。 | 同意,变更后保障1人,该家庭人均月收入为2883.5元,租金缴纳比例为1,物业费缴纳比例为1。现承租一房一厅,应变更为单间,但该家庭不愿意调整配租户型,超出建筑面积40㎡部分,按市场租金收取。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可继续租住平浪公租房3#-3-1708房。 |
来源地址:http://zjj.wuzhou.gov.cn/ztzl/zfbz/t1739728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