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资讯

青海省关于做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09 08:32:35 本文标签:建设工程 工程建设 建设项目 青海省 消防 

西宁市城乡建设局,海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有关工作的通知》(建科〔2023〕25号)要求,加快推进我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工作,我厅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下开发建设了“青海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系统”。为提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及备案工作效率,统一线上审批工作流程,现就系统启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4年1月1日起正式启用“青海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系统”(建设单位申报网址:http://223.220.47.111:9084/aplanmis-portal/ ;主管部门登录网址:http://59.220.198.74:8083/aplanmis-front/)。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不再在原平台受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或备案申请,已在原平台受理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或备案申请的项目应在1个月内办结,审批未通过的项目要在“青海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系统”重新申报。

二、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严格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和省厅相关文件要求,指导建设单位做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及备案事项线上申报工作,严格做好在线审批工作,严禁线下增加申报要件、申报前事先线下审查、线下预审线上补录、多次录入等“体外循环”、“隐性审批”行为。我厅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凭证/意见书文号编号进行了规定,具体见附件1。

三、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严格按照《青海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实施细则(暂行)》中“青海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档案管理目录”要求,做好档案归档管理工作,系统留存的过程文件不能代替档案归档资料。

四、“青海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系统”正式启用后,将进行业务系统操作培训,包括申报端、审批端、现场评定APP使用培训,培训时间和形式另行通知。系统使用手册、使用操作指引视频将在系统网厅端培训学习功能模块下载,供申报和审批人员参考。

使用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

技术支持QQ群:651339270

业务联系人:毛海麟 王振厚 0971-6513242

技术联系人:王沛 13202296800 王荣 13997429362

附件: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凭证/意见书文号编号表

2.申报、审批操作手册(电子版)

3.系统审批权限账号配置表(电子版)

4.现场评定手机APP下载(安卓系统可用)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12月22日

来源地址:http://zjt.qinghai.gov.cn/html/8/584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