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六建房〔2017〕84号)相关规定,现将2024年第11批申请撤销商品房备案的信息予以公告(见附表)。
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异议的,将予以撤销。
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17日
六安城区申请撤销商品房备案汇总表(2024年第11批)
序号 | 买受人 | 出售人 | 房屋坐落位置 | 合同备案号 | 撤销原因 | 备注 |
1 | 卢兴枝 | 六安豪门置业有限公司 | 东部中银广场2幢906室 | 201911200086 | 双方协商一致退房 | |
2 | 卢兴枝 | 六安豪门置业有限公司 | 东部中银广场2幢907室 | 201911200087 | 双方协商一致退房 | |
3 | 黄 峰 | 六安万誉置业有限公司 | 万兴滨江府7幢804室 | XJBA202301313415010076 | 双方协商一致退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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