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 | 湖北裕强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行政处罚案件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襄住建罚字〔2024〕第3号 | |
行 政 处 罚 当事人 基 本 情 况 | 违法单位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湖北裕强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社会信用代码或 身份证号码 | 91420600MA49LEEM4A | |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姓名 | 邓亮宽 | |
违法事实 | 湖北裕强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不具备预拌混凝土专业资质,承揽了滨湖路支线供热管道工程项目施工总包单位汉江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分包的预拌混凝土专业工程。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六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 |
行政处罚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五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的规定。 | |
行政处罚内容 | 一、处8480元罚款;二、没收违法所得1600元。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4年3月1日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襄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20600MB1B903199 |
来源地址:http://szjj.xiangyang.gov.cn/zwgk/gkml/cf_qz/xyda/202403/t20240311_357618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