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多举措推进城市建设,推动我市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不断取得新成效。
一、全力加大城市更新力度
(一)持续优化路网,不断改善居民出行环境,努力打造高品质生活空间。
1.进一步优化改造高速出口道路。为解决钦州金海湾西收费站与钦黄公路路口交通拥堵问题,牵头加快推进环城西路延长线(环城西路至钦黄公路连接道路工程)项目建设,项目已于2023年8月实现了全面开工,已累计完成投资约2900万元,待项目建成通车后将大大缩短通往西面乡镇的时间,极大缓解钦州金海湾西收费站与钦黄公路路口交通拥堵问题。
环城西路延长线(环城西路至钦黄公路连接道路工程)项目施工现场
2.积极推进打通“断头路”工程。为进一步疏解钦师附小上下学期间的交通拥堵问题,打通城市断头路,牵头加快推进新光路(环宇街至民安街)道路工程项目建设,项目已于10月进场清表,待项目建成通车后将有效疏导钦师附小周边区域的交通拥堵,不断完善该区域路网。
(二)聚焦民生所需所盼,不断增进民生福祉。
1.强力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高品质推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2023年自治区下达我市的新开工改造老旧小区任务56个、24.34万平方米、2620户,已于2023年6月底全面开工,计划通过改造整修小区道路约2万平方米,供排水改造约6千米,增设划线停车位400余个、电动自行车充电桩82个。
2.稳步推进住房保障工作。全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已开工4359套,开工率100.14%,超额完成年度任务;城市棚户区改造已建成2372套,完成率94.88%。发放公共租赁住房补贴2553户,完成率74.45%。危旧房改住房改造635套,已全面完成。
3.扎实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确保自建房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自2022年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共排查自建房83.25万栋,其中,经营性自建房5.93万栋;排查出存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4223栋,已完成房屋安全性鉴定报告781份,鉴定进度排名全区第1位;已完成整治销号3157栋,销号进度、质量均排名全区第1位,并在全区专项整治工作调度会作经验发言,经验做法得到自治区领导的充分肯定。在推进公共安全上持续发力,全力保障自建房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4.全力服务保障平陆运河建设。印发《西部陆海新通道(平陆)运河项目钦州市主城区和滨海新城段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攻坚工作方案》,全力攻坚平陆运河(钦州段)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截至10月底,平陆运河青年枢纽项目已基本完成需征收项目范围内房屋征收工作;航道部分需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349户,已完成347户房屋征收,已拆除房屋343户;桥梁部分需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142户,已完成107户房屋征收,拆除房屋2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正稳步推进。
二、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助力乡村振兴
(一)住房安全保障“有力”。
为全面改善农村住房条件,实现农民群众从住有所居向舒适耐用继而向现代宜居发展,在住房保障方面,截至今年10月,2023年自治区下达的472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已全部竣工,不断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在住房功能方面,钦州市农村住房二层及以上住房占总量的73.55%,清洁厨房、水冲式厕所得到广泛使用,人畜混居、厨厕分离等现象得到根本扭转。
(二)村容村貌提升“有型”。
为推动历史文化保护取得新成效,已成功申报五个国家级传统村落,自治区级以上传统村落数量达到21个,其中12个为国家级传统村落。11个村庄入选第四批广西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同时继续加快推进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自2022年起,将灵山县萍塘村、大芦村、马肚塘村3个国家级传统村落纳入了自治区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区建设,截至10月,目前已完成了全部工程量62%,预计于2023年底前完成项目建设。
国家级传统村落灵山县佛子镇大芦村俯瞰图
三、全面落实行业领域安全绿色发展
扎实推进碳达峰碳中和,2023年全市竣工民用建筑208栋,竣工面积279.4万㎡,新建建筑节能设计率达到100%,节能标准竣工执行达100%,累计完成建筑节能4.58万吨标准煤。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80%。我市2023年获得“广西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的项目17个,获得广西建设工程“真武阁杯”奖(最高质量奖)的项目14个。
四、有序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一)推行联合验收,实现验收“只跑一次”。
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进联合验收工作,减少企业等待时间,“跑一次”即可办理联合验收。截至10月,已有23个项目进行联合验收。
(二)推出房产测绘“微改革”,便民利企“促发展”。
推行房产测绘承诺制“微改革”,通过承诺制的方式,房产测绘可与联合验收、竣工验收备案等环节并行推进,可为工程建设项目节约15天的办理期限。截至10月,已有7家企业申请房产测绘承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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