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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关于做好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09 19:10:07 本文标签:企业资质 资质证书 建筑业 工作 通知 

各建筑业企业: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证照分离》改革工作精神,统筹做好我市建筑业企业资质换证工作,促进建筑企业资质提档升级,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及《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内建行函〔2024〕4号)文件要求,本着惠企利民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现就我市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筑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4年1月30日前届满的,于2024年1月15日开始换领相应专业二级资质证书;我市核发的部分专业承包三级资质、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申请换领证书登录巴彦淖尔市政务服务网(市住建局)办理;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分别为:丙级、丁级、三级资质)换领相应专业资质的登录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网(自治区住建厅)办理。具体参照《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内建行函〔2024〕4号)文件。

二、纸质资质证书未在系统中补录信息的,补录信息成功后可换证。

三、资质证书上信息与营业执照不一致的,先变更一致再换证。

四、劳务资质不再延续,无需换证,有效期届满仍需继续使用的可重新申请备案,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受影响。

五、证书上既有三级资质也有二级或不分等级的,换证后有效期为一年;证书上只有二级或不分等级资质的可换证,换后有效期一年。

六、未到期的三级资质可换领二级资质,换证后有效期为一年;三级资质换领有效期一年的二级资质后,不得再升级或增项五年有效期同样的二级资质。

七、本次换证不考核人员和业绩,换证成功后会将企业信息反馈监管部门由监管部门进行核查监管。

八、各建筑业企业应按照时间节点及时申请换领资质证书,互相周知;咨询解释权归市住建局行政审批办。

咨询电话:0478-8262786

巴彦淖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批办

2024年1月15日

来源地址:http://zjj.bynr.gov.cn/zjwtzgg/202401/t20240117_5820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