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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兴安盟李清河等257名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公示(2024年度第二批)

发布日期:2024-06-09 05:39:40 本文标签:建筑施工 兴安盟 清河 企业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区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工作的通知》(内建建[2016]221号)和《关于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内建建[2017]289号)文件要求,经企业申报,我局组织培训并核准,2024年兴安盟第二批建筑业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安全生产知识继续教育共计257人培训合格。现将培训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10日至5月16日。

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均可向我局反映情况。

联系电话:0482-8511100

附件:2024年度兴安盟第二批“安管人员”继续教育合格人员名单.pdf

兴安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10日

来源地址:http://zjj.xam.gov.cn/jsj/1021392/1021427/1021384/5945420/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