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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建设局关于政府投资项目代建招标中招标人代表有关要求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08 02:29:53 本文标签:厦门市 项目代建招标 招标人代表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代建招投标成效,规范代建评标工作,现将我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招标中招标人代表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招标人代表应熟悉招标项目情况,具备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注册执业资格。如招标人没有符合前述要求的人员,可不指派招标人代表,也可委托符合前述要求的非本单位人员作为招标人代表。

二、招标人应督促其代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规规定,自觉遵守回避制度,严格遵守评标纪律,签署并提交招标人代表诚信承诺函(附件1)。

三、招标人应于开标前向招投标监管部门提交招标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书(附件2),并附身份证、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加盖招标人单位公章。

特此通知。

附件:1.招标人代表诚信承诺函

2.招标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厦门市建设局

202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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