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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关于开展2023年三、四季度市区建设工程项目城建档案执法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10 19:32:01 本文标签:宿迁市 建设工程 城建档案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强化对工程建设项目各环节文件资料以及电子文件的归集管理,确保建设工程档案真实、完整和准确。市城建档案管理处联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支队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模式,通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选派执法人员,决定对市区范围内2023年建设工程项目开展三、四季度城建档案工作执法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10月26日-10月27日。

二、检查对象

以在建工程数据库,按一定比例随机抽取7个项目作为2023年三、四季度检查对象。

三、检查内容

1、建设工程项目档案管理相关制度落实情况;

2、工程项目发包、承包以及和监理等单位在签订建设工程相关合同时,有无明确收集、编制、移交建设工程档案的责任、要求等内容。

3、在项目工程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明确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情况。

4、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编制建设工程项目档案执行《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2019版)》(GB/T 50328-2014)等情况。

5、建设单位纸质、电子、声像“三位一体”档案整理、收集、归档、移交等情况。

四、检查方式

(一)开展自查。

各相关单位接到通知后,认真开展自查,并在自查的基础上形成自评分,于10月20日前将自查评分表电子版上报(QQ邮箱:3146223326)。

(二)随机抽查。

1、听取汇报。检查组听取被检单位建设档案管理工作情况汇报。

2、实地查看。检查组对被检单位的档案工作情况依照《宿迁市建设工程项目档案执法检查评分表》(见附件)中所列的内容进行逐项检查。

(三)情况反馈。

检查组将检查的情况当场向受检单位反馈。

五、其他

各被检单位要认真按照本通知内容准备材料,做好自查迎检工作。在检查时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相关负责人应在现场。本次检查结果将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正式发文予以通报。检查组将对此次检查中建设项目档案工作较差的进行跟踪督查。本次车辆由检查单位负责,参加检查人员要严格执法中央八项规定,廉洁自律,轻车乘坐简从。

附件:宿迁市建设工程项目档案执法检查评分表

宿迁市城建档案管理处 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支队

2023年10月10日

(联系人:赵建亚,联系电话:84387562,13905242161)

附件

宿迁市建设项目工程档案执法检查评分表

序号

项目内容

验收标准

标准分

自评分

评定分

扣分原因

1

组织管理

40分

1.1

制度体制

建立了项目档案工作各项规章制度(3分),建立了行之有效的项目档案工作的管理体制和工作程序(5分),形成了项目档案管理网络(2分)。

10

1.2

合同管理

项目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纳入合同管理(10分),要求明确(2分),控制措施有力(3分)。

15

1.3

人员配备

配备了适应工作需要的档案从业人员(10分),档案从业人员经过档案专业岗前培训(5分)。

15

2

档案质量

60分

2.1

纸质档案

按工程施工进度同步形成文件资料,按照《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2019年版)》(GB/T 50328-2014)附录A标准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档案资料管理规程》(DB32/T 4353-2022)附录ABC对照,每缺项1份扣1分,施工、监理资料签署手续不完备,每发现1处扣1分。

20

2.2

电子文档

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要将建设工程电子档案的编制纳入工程档案管理(10分),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开展建设工程电子档案的归档管理工作(10分)。

20

2.3

声像档案

按照《建设工程声像档案管理标准》(DB32/T 4021-2021)要求:归档内容每缺项1份扣1分,未与工程建设同步、真实记录工程建设过程的扣5分,声像资料摄录不符合归档要求扣5分。

20

宿迁市城建档案管理处综合科 2023年10月10日印发

来源地址:http://zjj.suqian.gov.cn/szjj/tzgg/202310/7d66f146f23948078bac139f91a624b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