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资讯

关于2023年锦州市物业服务企业诚信评价结果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6-09 05:44:36 本文标签:锦州市 物业 服务 企业 

依据《锦州市物业服务企业诚信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和《锦州市物业服务企业诚信评价评分指标》,经物业服务企业自评申报、业主委员会或社区居民委员会评价打分、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初审、市物业服务协会组织专家评审、市物业服务企业诚信评价领导小组复审认定五个阶段,评选出2023年度全市物业服务企业诚信评价等级。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邮寄至锦州市物业管理办公室。单位反映情况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有效的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4年4月7日至4月14日

联系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金瑞尚品1号

邮 编:121011

联 系 人:张 欢;电话:0416-2868898;

传 真:0416-2868898;邮箱:z993928348@163.com。

附件:2023年度锦州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名单

锦州市物业管理办公室

2024年4月7日

附件:【2023年度锦州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名单.wps】已下载次

来源地址:http://zjj.jz.gov.cn/info/1007/912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