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锦州市物业服务企业诚信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和《锦州市物业服务企业诚信评价评分指标》,经物业服务企业自评申报、业主委员会或社区居民委员会评价打分、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初审、市物业服务协会组织专家评审、市物业服务企业诚信评价领导小组复审认定五个阶段,评选出2023年度全市物业服务企业诚信评价等级。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邮寄至锦州市物业管理办公室。单位反映情况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有效的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4年4月7日至4月14日
联系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金瑞尚品1号
邮 编:121011
联 系 人:张 欢;电话:0416-2868898;
传 真:0416-2868898;邮箱:z993928348@163.com。
附件:2023年度锦州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名单
锦州市物业管理办公室
2024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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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地址:http://zjj.jz.gov.cn/info/1007/912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