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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廊坊市2023年度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4-06-09 04:56:29 本文标签:工程质量 公开监督 廊坊市 年度 检测 

廊建质安函〔2023〕88号

廊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2023年度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的通报

各县(市、区)住建局、廊坊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燕郊高新区住建局、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廊坊)规划建设局、各相关单位:

为强化我市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相关企业以及从业人员的市场行为,按照《廊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监理企业、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廊建质安函〔2023〕45号)有关安排,我局开展了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监督检查。现将有关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通过“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随机抽取我市5家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采取座谈问询、查阅文件资料、考核检测人员对检测标准的掌握程度、实际操作能力、检测监管信息系统检测数据上传情况等形式进行检查。

经查,5家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共计发现一般性问题13条,已责令限期整改。

二、存在问题

(一)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个别检测机构存在设备运转记录填写不及时,填写的内容不完整,有划改未签字,记录程序不符合规范要求。

(二)送检样品管理不达标。样品唯一性标识不清晰,检毕样品留置不规范,检测报告内容与委托合同要求不相符,存在报告记录内容不准确现象。

(三)原始记录不真实。个别检测机构对原始记录概念理解不清,存在原始记录不清晰、不准确、不真实情况、不能完整溯源整个检测过程,个别检测项目存在按标准要求进行试验现象。

三、处理意见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结合《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对监督检查中不符合资质条件的企业,责令限期1个月整改,整改期自通报公布之日起算,企业整改合格前,不得承接新的工程项目。

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应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并申请复核,对拒不整改或逾期仍未达到整改要求的,依照有关规定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处理。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各检测机构要高度重视,举一反三,切实做好整改工作,确实保障工程实体质量。

(二)各检测机构要加强检测能力建设,严格执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管理规范》相关要求,规范工程质量检测行为,不断提升工程质量检测水平。

(三)各检测机构要加强检测队伍,做好人员培训、考核工作,严格人员上岗程序,确保每个检测人员都能胜任自己岗位的检测工作。

(四)各级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要充分利用河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信息系统监管平台,抽查检测原始记录和报告比对施工现场存档检测报告。采取多种形式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各种不规范的检测行为。

附件: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汇总表

廊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2月12日

附件:

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

监督检查汇总表

序号

注册地

企业名称

检查结果

1

廊坊市安次区

廊坊市鑫宇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限期整改

2

廊坊市霸州市

廊坊正达质检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限期整改

3

廊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河北鼎玺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限期整改

4

廊坊市香河县

香河常悦建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限期整改

5

廊坊市固安县

固安宏景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限期整改

来源地址:http://zjj.lf.gov.cn//html/web/zhengwugongkai/fadingzhudonggongkaineirong/tongzhigonggaozwgk/17380407324530974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