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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住建局关于开展2024年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10 18:01:16 本文标签:厦门市 建设局 住房 农村 

海沧、集美、同安、翔安区建交局、厦门特房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为加强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和管理,发挥农村建筑工匠带头人在村民建房中的主导和引领作用,提高农村建筑工匠技能水平,规范从业行为,确保农村建房质量安全,市住建局决定联合各区建交局举办2024年第一次厦门市农村建筑工匠培训,通知如下:

一、工作分工

市住建局委托厦门特房建工集团建筑工人职业培训考核基地组织实施:负责组织授课师资和课件、提供培训场地、实操场景和教材。

岛外4区建交局:负责组织乡村建设带头工匠报名并组织参加培训。

二、时间和地点

培训计划于2024年4月中下旬在特房建工集团建筑工人职业培训考核基地开展,具体培训时间、课程另行通知。

特房建工培训基地地址:厦门市集美区杏林西路24号

培训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0日,请各区建交局于4月11日将报名工匠名单报市住建局村镇处汇总。

三、培训对象

在厦乡村建设带头工匠(海沧区:20人;集美区:20人;同安区:55人;翔安区:55人)。

四、培训内容

农房建设政策与法律法规、安全常识教育、建筑识图、安全操作规程及施工工艺、安全体验与质量观摩、培训考核。

五、其他

(一)培训测试合格人员,由培训单位通过“福建省建设从业人员网络教育培训平台”生成带头工匠培训结业合格证明(电子版),证书信息修改、勘误、注销等由培训单位负责。

各区建交局相应核发《福建省乡村建设工匠培训合格证书》,并及时汇总培训合格的带头工匠信息,录入住建部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管理系统的乡村建设工匠信息平台。

(二)培训将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加强农村建筑工匠管理的通知》(闽建村〔2019〕10号)记入农村建筑工匠继续教育学时。

(三)各区建交局结合各区工匠评价制度给予工匠计分。

特此通知。

附件:乡村建设带头工匠培训报名汇总表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4年3月20日

(联系人:刘海燕,电话:8122658)

附件:

乡村建设带头工匠培训报名汇总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联络人:

电话:

序号

姓名

年龄

学历

工种

备注

来源地址:http://js.xm.gov.cn/xxgk/zxwj/202403/t20240326_283617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