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保障性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桂政办发〔2013〕77号)、《梧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梧政发〔2016〕34号)的规定,经“三级审核、两级公示”,现批准李翠微等2户家庭获得公共租赁住房A类的保障资格,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A类的轮候对象。
特此公告。
附件:获得公共租赁住房A类保障资格的家庭名单(2024年第2批)
2024年2月20日
序号 | 公示编号 | 申请家庭 | 性别 | 是否纳入保障 | 与主申请人关系 | 身份证号码 | 工作单位 | 是否 低保户 | 月收入(元) | 家庭人均月收入(元) | 租金缴纳系数 | 住用 情况 | 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平方/人) | 租赁补贴(元/月) | 备注 | |
1 | A2024TD0007 | 主申请人 | 李翠微 | 女 | 是 | 本人 | 450403********1528 | 无 | 是 | 760 | 760 | 0.2 | 借住亲 友房屋 | 0 | 150 | |
2 | A2024D0008 | 主申请人 | 徐容梅 | 女 | 是 | 本人 | 450411********1024 | 退休 | 否 | 159.60 | 159.60 | 0.4 | 借住亲 友房屋 | 0 | 90 |
来源地址:http://zjj.wuzhou.gov.cn/ztzl/zfbz/t1799247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