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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第四季度金华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6-10 12:28:03 本文标签:金华市 建筑业 季度 企业 

根据省、市建筑市场平台数据,现对在我市从事经营业务的建筑业企业按《金华市建筑市场信用评价实施方案》进行评价,现将评价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8日-2024年1月2日16时截止),请各主管部门、企业在公示期内完成信息核对及疑义申述工作,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

相关要求:

1.主管部门对公示有异议的,请主管部门将异议情况书面上报我局;

2.公示信息与系统数据不一致的,企业可通过申诉模块上报申诉内容,并附相关印证材料。

3.企业应提供真实、合法、有效信息,如因企业自身因素导致信用评分无效的,不予以补录、勘误。

联系人:曹龄媚、翁佳俊 联系电话:0579-82465125

附件:2023年第四季度金华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等级.xls

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2月28日

来源地址:http://jsj.jinhua.gov.cn/art/2023/12/28/art_1229168712_41268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