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钦州市举行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新闻发布会。邀请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林春海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市政府新闻办副主任周小燕主持。
周小燕:
媒体朋友们:
上午好!为了让社会各界进一步了解今年以来我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情况,我们在这里举行2023年钦州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新闻发布会。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我们邀请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林春海先生,为大家介绍相关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朋友们的提问。
首先,请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林春海先生介绍我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情况。
林春海:
记者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首先感谢社会各界和媒体朋友们长期以来对钦州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2023年钦州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新闻发布会。我谨代表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与会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新闻界的朋友们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下面,我简要通报我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情况:
农村危房改造是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帮助住房危险、经济贫困群众解决住房基本安全问题的一项实实在在的惠民措施,是“两不愁三保障”的核心指标之一,直接关系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的成色和质量。近年来,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及市委、市人民政府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盯“两不愁三保障”目标,全力以赴保障贫困家庭住房安全。2016年以来,全市累计实施农村危房改造2.93万户,各级财政资金共计投入7.03亿元,解决了8.9万名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脱贫攻坚期间,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真落实“两不愁三保障”中住房有保障的各项要求,采取非常措施,硬核攻坚,实施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1.49万户。在自治区设区市农村危房改造绩效评价中,钦州市2020、2021、2022年连续三年位列全区第一,获得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表扬激励,为全区连续五年脱贫攻坚考核获得好的等次作出了住房保障贡献。截至2023年10月20日,2023年自治区下达的472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已全面完工,完成投资额2079.46万元,为不断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夯实住房安全保障基础。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项重点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扛牢政治责任。我市高度重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先后成立了钦州市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钦州市住房安全保障战役指挥部、钦州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住房保障专责小组,市人民政府领导亲自研究部署,相关部门协同推进;各县、区也都成立了高规格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组织,统筹安排推进。在脱贫攻坚期间,我局成立了脱贫攻坚“4+2”工作模式(即灵山县、浦北县、钦南区、钦北区4个工作组+2个应急协调组),形成局领导班子分包县、区,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共同参与的脱贫攻坚工作格局。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期间,我局联合市乡村振兴、财政、民政等部门,每年根据工作实际制订当年的农村危房改造方案,持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保障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
二、强化质量管理,严格把关验收。我市将农村危房改造质量作为第一标准,强化施工质量管理,加强过程巡视。一是结合农房管控工作的要求,在危房改造施工过程中,全面落实现场踏勘、批后放线、基槽验收、竣工验收“四到场”和审批程序、申请条件、建房名单、审批结果“四公开”制度。二是严把验收关,房屋竣工后由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组织相关人员逐户验收,凡是达不到质量要求及基本入住条件的,全部按照标准进行整改后再重新验收。
三、加强隐患排查,注重分类推进。因地制宜,分类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一是实施工程措施整治,针对使用人和产权人整治积极性较高的,主要采取拆除、重建、维修加固等方式进行整治;二是实施管理措施整治,针对使用人和产权人整治积极性不高的,通过与产权人沟通,对房屋存在安全隐患的进行明确告知,采取停止经营、搬空设施、封闭围挡、设置警示标志等方式,确保安全防护到位。2020年11月至今,我局组织开展了全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全市69万余户农村房屋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信息采集工作,完成全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模块任务909户,持续开展农村房屋安全状况动态监测,落实镇村每周巡查不少于1次,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加强宣传引导和业务培训,形成保障合力。乡村振兴千难万难,都由政府来包就很难,群众积极参与就不难,必须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增强农民主人翁意识,推动农民变“要我干”为“我要干”、变“看着干”为“一起干”。近年来,我局积极指导各县(区)开展农村自建房安全常识宣传,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张贴宣传海报、网址和微信公众号发布等形式,普及农村自建房安全常识,2023年印发《农村自建房安全常识》《产权人、使用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人》《城乡自建房安全科普宣传》《农房防灾安全小知识宣传册》等宣传手册24万册,覆盖全市121个社区居委会和917个村委会,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积极性,引导广大群众共同缔造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2018年以来,我局每年均组织开展农村建筑工匠和农村“两委”干部培训,今年已完成864人次的专题培训,通过培训让农村建筑工匠和乡镇相关工作管理人员熟悉乡村规划建设、农房建设与改造、农房管控政策解读等知识内容,培养造就堪当乡村振兴高素质农村党员干部和技能人才队伍。
五、严格管理补助资金,减轻农户负担。各县(区)人民政府根据危房等级、改造方式、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等不同情况,实施差异化补助。对无自筹能力的特殊困难农户,按照标准(最低)建设面积建筑成本予以全额补助实行兜底解决。农村危房改造财政补助资金严格按照“一卡(折)通”渠道,由财政部门通过银行直接拨付给农户。由乡镇(街道)、村委会组织代建或采取统建的,可在明确改造标准、征得农户同意并签订协议的基础上,将补助资金直接支付给乡镇(街道)、村委会或施工单位。同时,在农户投入和财政资金之外,积极引导信贷资金、民间资本、社会捐助、保险机构等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和支持农村危房改造。鼓励各县(区)采取统建农村集体公租房、修缮加固现有闲置房屋等方式,供自筹资金和投工投劳能力弱的特殊困难农户周转使用,村集体也可以协助盘活农村闲置安全房屋,向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进行租赁或置换,避免因建房而返贫致贫。
下一步,我们将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动态管理,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上台阶、乡村全面振兴见实效。
最后祝各位媒体朋友工作顺利,谢谢大家!
周小燕:
感谢林春海副局长详细介绍,下面是记者提问,请有需要提问的记者举手示意,提问前通报所代表的新闻机构。
广西广播电视台:
钦州纳入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支持范围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林春海:
纳入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支持范围,必须符合三个方面条件: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农户身份属性是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其唯一住房是危房或无房或抗震设防烈度7度及7度以上地区未达抗震标准(已实施过农村危房改造但由于小型自然灾害等原因又变成危房且农户符合条件的,可将其再次纳入支持范围)。
钦州日报:
农村危房改造对象是哪些?
林春海:
农村危房改造对象是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包括易返贫致贫户(即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农村低收入家庭)和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农村户籍人口享受城市低保的视为农村低保户。
钦州发布:
农村危房改造的建设标准有什么要求?
林春海:
学习借鉴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提高农房建设质量。农村危房改造面积实行最低限制。1人户不低于20平方米,2人户不低于30平方米,3人户不低于40平方米,4人户以上人均不低于13平方米。新建农房要执行《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加强我区农房管控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建发〔2023〕3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农村新增宅基地审批和建房管理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20〕7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修订桂自然资发〔2020〕70号文件部分内容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23〕27号)等文件规定,加强乡村规划建设管理,发挥村庄规划指导约束作用,按照“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农房建设规划管控办法或村庄规划设计通则等要求审批新增宅基地和新建农房。新建农房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充分避让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灾害易发地段,顺应地形地貌,不随意切坡填方弃渣,不挖山填湖、不破坏水系、不砍老树,形成自然、紧凑、有序的农房群落。农村村民住宅建设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在核发宅基地批准书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前,应当依法先行办理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农房建设要满足质量安全和抗震设防要求,完善农房使用功能,积极推广绿色建材应用和新型建造方式,建设清洁厨房,推进水冲式厕所入户建设,户厕与住房同步设计、同步建造、同步投入使用。有条件的地区可由城镇供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供水,因地制宜推进供水入户,同步推进消防取水设施建设。因地制宜推广装配式钢结构、木竹结构等安全可靠的新型建造方式。推进无障碍建设和改造。
钦州市广播电视台:
农村危房改造的补助标准怎么规定?
林春海:
按照自治区制定的基本户均补助标准,今年我市各县(区)户均补助4.41万元。各县(区)应根据危房等级、改造方式、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等不同情况,实施差异化补助。对无自筹能力的特殊困难农户,按照标准(最低)建设面积建筑成本予以全额补助实行兜底解决。农村危房改造财政补助资金严格按照“一卡(折)通”渠道,由财政部门通过银行直接拨付给农户。由乡镇(街道)、村委会组织代建或采取统建的,可在明确改造标准、征得农户同意并签订协议的基础上,将补助资金直接支付给乡镇(街道)、村委会或施工单位。
广西日报:
钦州是如何保障特殊困难农户住房安全?
林春海:
积极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建立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根据地方财力,对于特别困难的危房改造户,可以通过财政贴息、给予风险补偿金、投保政策性保险等方式支持农村危房改造。同时,在农户投入和财政资金之外,积极引导信贷资金、民间资本、社会捐助、保险机构等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和支持农村危房改造。鼓励各地采取统建农村集体公租房、修缮加固现有闲置房屋等方式,供自筹资金和投工投劳能力弱的特殊困难农户周转使用。村集体也可以协助盘活农村闲置安全房屋,向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进行租赁或置换,可给予租赁或置换补贴,避免因建房而返贫致贫。
周小燕:
时间关系,答记者问到此暂告一个段落。感谢林春海副局长,感谢媒体朋友的提问。希望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下,通过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的积极作为,社会各界形成强大合力,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夯实住房安全保障基础,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如果记者朋友还有其他问题需要了解,请会后与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作进一步的沟通采访。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来源地址:http://zjj.qinzhou.gov.cn/zfxxgk/bjdt/t1774092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