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主管专项资金的通知》(粤财建〔2023〕77号)和市财政局《关于提供资金分配方案的函》工作要求,省财政厅本次下达我市2024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主管专项资金(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3笔共403.04万元,具体为: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前期工作费用22.30万元;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鉴定工作费用23.28万元;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357.46万元。为加强上级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我局制定了资金分配方案(详见附件1-3)。
按照中央、省、市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将资金分配方案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公示时间:2024年1月8日—2024年1月14日)
附件:1.提前下达的2024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主管专项资金(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前期工作)的分配方案
2.提前下达的2024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主管专项资金(城市危旧房摸底鉴定调查工作)的分配方案
3.提前下达的2024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主管专项资金(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分配方案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8日
(联系电话:2241708,邮箱:mz224170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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