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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关于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和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等事项代办工作机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10 19:02:57 本文标签:马鞍山市 项目审批 企业投资 

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各县区(园区)工改办:

为进一步优化“办理建筑许可”营商环境,提升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成效,深化各审批部门之间信息互通数据共享,扎实推进工程建设项目立项有关事项全流程在线申报、在线审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批项目范围

政府投资、社会投资、企业投资类等房屋建筑及市政设施工程项目中“政府投资项目审批、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等事项。

二、工作流程

(一)市、县(区)、开发园区发改和经信部门在“安徽省投资在线平台”中受理建设单位申报的政府投资项目审批、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等事项后,由发改和经信部门窗口审批人员在1个工作日内,将建设单位项目信息、申报材料同步提交给项目所在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窗口(以下简称“综合窗口”)。

(二)综合窗口工作人员或代办人员登录建设单位账户,在工改系统中代为申报政府投资项目审批、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等事项。

(三)综合窗口按照业务流程进行受理,并分别对应推送市、县(区)、开发园区发改和经信部门审核、审批、办结。

三、工作要求

(一)市、县(区)、开发园区综合窗口工作人员(代办人员)要加强与发改和经信部门主动对接,认真做好建设单位信息一次填报、材料一次上传,不给建设单位增加负担。

(二)市、县(区)、开发园区发改和经信部门认真梳理项目情况,做到受理即推送,综合窗口做到即收即代办。

(三)市、县(区)、开发园区发改和经信部门分别在“安徽省投资在线平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系统中同步完成事项审批,同步反馈事项审批结果。

附件: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和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等事项转录流程图.doc

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