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城乡建设局、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厅有关加强建筑节能事中事后监管,督促各单位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要求。根据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建筑节能“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全市建筑节能 “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市范围内新建、在建、改扩建民用建筑工程。
二、检查内容
1.重点检查贯彻落实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等有关条例法规和标准执行情况。特别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采暖制冷系统和照明设备等是否符合施工图设计和节能要求,是否进行进场检验和复验等;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按山西省绿色民
用建筑设计专篇(示范)要求编制;具体核查内容详见附件。
2.2022年度建筑节能“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三、时间安排
建筑节能 “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分为各县(市、区)自查和市局督查两种形式。
(一)各县(市、区)自查
各县(市、区)要切实做好本辖区范围内建筑节能 “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的安排部署,于2023年6月15日前完成自查,并将工作总结及执法检查工作台账、违法违规责任主体处置结果等书面上报市局,电子文档及扫描件发邮箱。
市局组织人员同步对吕梁市区责任范围内项目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活动。
(二)市局督查
市局对各县(市、区)建筑节能 “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等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并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项目进行实地检查。对2022年督查中发现重大问题的项目进行“回头看”。时间初步定于6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组织机构
市住建局成立建筑节能“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专项检查组。检查组下设二个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第一小组负责检查兴县、岚县、临县、方山县、中阳县、离石区、柳林县
组长:高浩 吕梁市住建局党组成员
第二小组负责检查孝义市、交口县、石楼县、交城县、文水县、汾阳市
组长:崔海清 吕梁市住建局四级调研员
检查组成员从科技科、建设工程服务中心和市勘察设计院抽调,成员名单待人员确定后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准备在建工程项目清单,以备抽查。
(二)市局检查组将对各县(市、区)进行检查,查看印证材料,抽查在建项目。检查组从各县(市、区)在建项目中随机抽取居建、公建项目,包括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等。
(三)检查组在检查期间,要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廉洁自律做到严格规范公正,发现检查人员在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要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对属地责任落实不力的主管部门予以约谈、通报。
(四)对项目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处罚。检查结束后,我局将统一汇总,对检查情况进行全市通报,记入企业诚信档案。
(五)为做好督查工作,各县(市、区)明确一名同志作为联络员,并于2023年5月20日前将联络员姓名、联系方式报吕梁市住建局。
吕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18日
来源地址:http://www.lvliang.gov.cn/llxxgk/zfxxgk/xxgkml/gbmwj/zjj/fdzdgknr_55202/zcwjjjd_55206/202401/t20240112_183452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