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建设局,市质安监总站,各有关企业:
为做好2023年度杭州市申报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以下简称“省优良工地”)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一)2022年7月1日—2023年6月30日之间竣(完、交)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二)已获得2023年度杭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正式文件未发,参考公示项目名单),且工程规模符合《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考评实施办法》(浙建〔2022〕4号)申报要求;
(三)未参加过往年省优良工地评审;
(四)已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优良工地模块挂牌登记。
二、申报材料要求
(一)企业申报材料应按照《关于做好2023年度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考评工作的通知》(浙建质安函〔2023〕456号)中附件2要求申报;
(二)申报“施工扬尘污染防控、施工噪声污染防控或建筑垃圾减量化的示范项目”,还需提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监理单位同时出具的证明文件。
三、时间要求
(一)请各申报企业将考评申报材料(附件2)报送至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工程处,地址:杭州市市民中心D座505室,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8日,联系人:陈雷越,85254230,逾期不再受理。
(二)市建委将根据申报情况,综合市标化优良工地评选情况择优向省住建厅推荐。
(联系人:金亮,联系电话:85254231)
附件:省建设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考评工作的通知》(浙建质安函〔2023〕456 号).pdf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10月30日
来源地址:http://cxjw.hangzhou.gov.cn/art/2023/10/31/art_1692623_589172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