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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关于2023年第12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核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6-10 04:39:10 本文标签:扬州市 房地产开发 企业资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48号)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部令第54号)等法规以及有关文件规定,现将我市2023年第12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核意见予以公示。

公示期内,申报企业若对审核意见有异议或需补正说明的,请将陈述材料通过江苏省房地产行政许可综合服务系统上传,逾期不予受理。其他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以通过电话反映,并留下真实姓名以及联系方式,也可通过信件或电子邮件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签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

2023年第12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核意见公示时间:2023年10月7日至2023年10月12日。

来信来访地址:扬州市文昌中路20号文昌国际大厦三楼,邮编:225003。电子邮箱:yzzjjkfc@126.com。联系电话:0514-80989182。

扬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0月7日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核意见

(2023年第12批)

序号

企业名称

办理事项

审查意见

1

扬州创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核准贰级(首次)

符合

2

扬州市兆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核准贰级(首次)

符合

3

扬州创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核准贰级(首次)

不符合

(人员社保证明未提供原件扫描件)

4

扬州边城房地产有限公司

核准贰级(变更:法定代表人)

不符合

(人员社保证明缴费月数不满足要求)

5

扬州锦佑置业有限公司

核准贰级(首次)

不符合

(人员社保关系不在本单位;统计负责人职称不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