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市住建局: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要求,我局将组织相关人员组成检查组,组织开展全盟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项目抽查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检查内容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列出的七类36项重点治理问题,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及招标全过程等方面进行抽查检查。
二、抽查检查方式及数量
(一)检查组采取随机抽查方式,在各旗县市住建局梳理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自查项目中抽取12个项目,其中每个旗县市抽取2个项目,通过到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查相关资料。
(二)抽查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向各旗县市住建局反馈整改意见,各旗县市住建局负责督促受检项目责任主体限期整改,对存在违法违规的问题依法查处。
三、抽查检查人员
组 长:邹小舟 兴安盟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陈 征 兴安盟住建局建筑市场监管科科长
成 员:林 岩 兴安盟住建局综合保障中心副主任
张秀华 乌兰浩特市住建局建筑工程管理股股员
王鹤轩 科右前旗住建局监督管理股股员
联络员:王鼎贺 兴安盟住建局建筑市场监管科科员
四、时间安排
2023年10月19日开始,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一)请各旗县市住建局做好抽查检查配合工作,各旗县市住建局负责组织本地区受检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等责任主体准备受检资料。
(二)抽查检查结束后,各旗县市住建局将受检项目整改情况于2023年10月31日前书面报送盟住建局。
(三)检查组成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二十八项具体规定及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轻车从简,廉洁自律,开展抽查工作期间不得无故离开,因特殊情况,须向组长请假。
联 系 人:王鼎贺(建筑市场监管科)
联系电话:8266981
手 机:13804792058
兴安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0月19日
关于开展2023年全盟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项目抽查检查的通知.pdf
来源地址:http://zjj.xam.gov.cn/jsj/1021392/1021427/1021384/5798342/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