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小区名称 | 申请单位(人) | 维修范围 | 维修项目 | 预算金额(元) |
1 | 水木清华 | 江西姊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8栋 | 1单元西梯钢丝绳更换 | 21400 |
2 | 海熙御龙湾 | 江西银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鹰潭分公司 | 煌1栋 | 东、西梯钢丝绳,曳引轮更换 | 45000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之规定,以上申报项目均已达到了维修资金使用受理标准,现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上项目申请单位(人)将相关资料(预算、业主签名确认表)在小区显著位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7日至2024年4月12日。
市住房保障中心维修基金服务科
2024年4月7日
来源地址:http://zjj.yingtan.gov.cn/art/2024/4/7/art_2781_13905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