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防汛保安全工作部署要求,本市住建系统要认真做好今年汛期准备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修订完善防汛防台预案
各单位要根据《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防汛防台工作预案》(沪建应急〔2023〕231号),结合行业要求和工作实际,及时修订完善防汛防台预案,进一步明确组织领导、职责分工、应急处置、保障措施等,确保险情发生时能够快速反应、有效处置。
二、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
各单位要按照“三管三必须”“把功夫下在风雨之前”的要求,聚焦各类风险源、风险点,强化风险源头防控,加快补短板、堵漏洞。建管部门要聚焦深基坑、模板支撑等危大工程现场安全管理,全面排查建筑工地度汛安全隐患。聚焦地下空间雨水倒灌隐患,重点检查下沉式广场、地下停车场等暴雨防御工作,特别是挡板、沙袋等防汛抢险物资储备情况。燃气行业要聚焦燃气供应,重点检查港口、河道等低洼地带的场站安全。房管部门要会同区防汛、水务等部门深入推进消除小区积水专项行动,消除小区积水隐患。协同建管部门持续开展住宅小区建筑外墙高空坠物隐患排查整治,保障市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认真做好老旧小区改造、拆房工地现场的安全管理。城管执法部门要加强对户外广告设施、店招店牌的执法检查,及时依法处置、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各单位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建立“发现一整改—销项”闭环管理机制,对于短期整改困难的,要第一时间落实应急措施,防范事故发生,切实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三、落实应急抢险物资
各单位要立足于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落实应急抢险力量、物资和装备,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防线。建管部门要指导督促建筑施工企业,特别是沿江沿海、重大工程等建筑施工企业,主动与属地街镇进行沟通对接,明确人员转移安置点和应急避难场所,落实好基本生活保障。
四、健全防汛工作体系
各单位要进一步压实防汛工作责任,完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问题整改、信息报送等工作机制,确保防汛备汛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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