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建设函〔2023〕21号
各县(区)住建局、开发区(投资区)建设局:
现将《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福建省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标准>的通知》(闽建科〔2023〕14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机械喷涂抹灰石膏应用技术标准>的通知》(闽建科〔2023〕15号)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福建省建筑物广电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标准>的通知》(闽建科〔2023〕1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有问题和建议需反馈的,可与我局科技与设计科联系(联系电话:0596—2937633)。
为方便查询,以上标准也可通过市住建局网站“专题专栏—工程建设标准与工法”查阅、下载。
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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