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翰林印象”小区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的公告
乐房产中心公〔2023〕8号
“翰林印象”小区全体业主:
你小区业委会向我中心提出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备案申请,现将维修资金使用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申请维修内容:1、对小区道路、停车场和路灯改造;2、更换小区单元门。
你小区预计申请使用全体业主维修资金1405305.9元,对小区道路、停车场和路灯进行改造。此次维修涉及相关业主922户,面积92746.78平方米。此次共871户业主参与书面表决,参与表决面积90077.44平方米。经统计,共690户业主同意使用维修资金,占参与表决户数的79.22%;同意业主的产权面积74007.61平方米,占参与表决总面积的82.16%。
你小区预计申请使用全体业主维修资金192267.1元,对小区单元门进行更换。此次维修涉及相关业主669户,面积82378.78平方米。此次共639户业主参与书面表决,参与表决面积81148.78平方米。经统计,共530户业主同意使用维修资金,占参与表决户数的82.94%;同意业主的产权面积67676.51平方米,占参与表决总面积的83.4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78条规定,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2/3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2/3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你小区使用维修资金的申请符合上述规定,我中心拟进行维修资金使用备案。各位业主对本次使用维修资金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公示期:2024年1月31日至2024年2月6日),向乐山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反映。
联系电话:0833-2427298;地址:市中区嘉兴路29号。
乐山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
2024年1月26日
来源地址:https://szjj.leshan.gov.cn/szfcxjsj/tzgg/202401/5c70ba551f4c46e0be0474a55967560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