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工程款支付担保行为,依法保护施工企业和农牧民工合法权益,维护建筑市场秩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计划召开《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款支付担保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9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东街15号建设大厦。
二、报名要求
(一)符合《内蒙古自治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监督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91号)第十三条第(二)项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可申请报名参加该听证会;
(二)听证会参加人一旦被确定,应当亲自参加听证,不得委托他人参加;
(三)听证会参加人应当忠于事实,客观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
(四)听证会参加人应准时参加遵守听证会纪律,逾期不到场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此次听证。
三、报名方式
报名人将填写完整的《听证会参加人报名表》(见附件)发送至指定邮箱。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9月8日12:00。
听证会参加人届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会议。
联 系 人:刘晓阳
联系电话:0471-6946761
电子邮箱:zjtgcc@163.com
附件:听证会参加人报名表
2023年9月1日
本文原文地址:http://zjt.nmg.gov.cn/zwgk/tzgg/202309/t20230901_23716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