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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住建局关于送达《撤回行政许可告知书》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6-09 03:07:51 本文标签:城乡建设 宿迁市 建设局 住房 

江苏永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因你公司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净资产和注册建造师数量不满足专业承包叁级资质标准要求,本机关于2023年5月5日通过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发布《关于发布我市不符合资质标准条件的市级行政许可建筑业企业资质的通知》并向你公司下发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你公司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整改或整改后仍未满足相应资质标准要求。

2023年12月29日,我局通过快递方式向你公司寄送《撤回行政许可告知书》,寄往你公司的《撤回行政许可告知书》因登记的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等原因退回,现依法将《撤回行政许可告知书》以公告方式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撤回行政许可告知书

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10日

附件:

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撤回行政许可告知书

宿建撤告字〔2023〕16号

江苏永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因你公司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净资产和注册建造师数量不满足专业承包叁级资质标准要求,本机关于2023年5月5日通过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发布《关于发布我市不符合资质标准条件的市级行政许可建筑业企业资质的通知》你公司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整改或整改后仍未满足相应资质标准要求。

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本机关拟撤回你公司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资质。你公司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日内可向本机关提出书面陈述、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793号建设大厦517室,联系电话:84387389。

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2月27日

来源地址:http://zjj.suqian.gov.cn/szjj/tzgg/202401/7a570671d2e6461ba258f5b054ac76fa.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