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住建局、开发区(投资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建设工程勘察现场质量管理,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住建行业安全生产事项标准清单(试行)〉>的通知》(闽建安〔2023〕9号)和市局年度检查计划,现就开展2024年度工程勘察质量安全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4年4、5、6月份各开展一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检查内容
勘察现场钻孔数量、深度、取样、原位测试、原始记录、现场作业人员及设备安全管理等情况。
三、检查方式
通过岩土工程勘察信息系统抽取项目,每次抽取2-4个项目,采取实地检查、查阅资料、线上调取资料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检查。
四、其他事项
请各县(区)住建局、开发区(投资区)建设局配合开展勘察现场检查,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安排检查事宜,确保检查过程廉洁、节约、高效。
附件:工程勘察现场质量、安全检查表
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16日
附件:
来源地址:http://jsj.zhangzhou.gov.cn/cms/infopublic/publicInfo.shtml?id=830619249893170004&siteId=53041834510768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