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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扬州2023年第15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核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6-09 23:43:51 本文标签:企业资质 房地产 扬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48号)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部令第54号)等法规以及有关文件规定,现将我市2023年第15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核意见予以公示。

公示期内,申报企业若对审核意见有异议或需补正说明的,请将陈述材料通过江苏省房地产行政许可综合服务系统上传,逾期不予受理。其他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以通过电话反映,并留下真实姓名以及联系方式,也可通过信件或电子邮件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签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

2023年第15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核意见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8日。

来信来访地址:扬州市文昌中路20号文昌国际大厦三楼,邮编:225003。电子邮箱:yzzjjkfc@126.com。联系电话:0514-80989182。

扬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30日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核意见

(2023年第15批)

序号

企业名称

办理事项

审查意见

1

扬州万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核准贰级

符合

2

扬州锦佑置业有限公司

核准贰级(首次)

符合

3

扬州况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核准贰级(首次)

不符合

(人员社保证明未提供原件扫描件;质量管理体系不符合要求)

4

高邮市邮地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核准贰级(首次)

不符合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没有房地产开发)

来源地址:http://www.yangzhou.gov.cn/yzszxxgk/zjj/202311/3fac0a87b5ea4dcc83293926b0e2a63b.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