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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购房补贴政策!宜昌四部门联合发布

发布日期:2024-06-10 02:50:37 本文标签:最新 购房 补贴 政策 宜昌 

3月1日,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卫健委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加快城区人口集聚有关住房支持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新引进人才、二孩及以上家庭、职工团购均可享受住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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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细则》的实施对象为:2021年6月1日后新引进的B至G类人才、2022年9月22日(含当日)起按政策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家庭以及科研机构、产业园区、企事业单位等职工。

新引进人才购房补贴。对2021年6月1日后新引进的B至G类人才,签订劳动合同5年内在宜昌城区(含夷陵区,下同)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本人及配偶在宜昌城区无自有产权住房的(含5年内无产权交易记录),按B至D类人才10万元、E类人才6万元、F类人才5万元、G类人才3万元的标准发放购房补贴。

二孩及以上家庭购房补贴。自2022年9月22日(含当日)起按政策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家庭,在城区购买单套建筑面积100平方米及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可获得5万元购房补贴,再次生育并购房的可按同等标准享受购房补贴,每户最高可获补贴10万元。

职工团购住房补贴。科研机构、产业园区、企事业单位等组织职工在城区团购5套及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按购房款1%的标准对参与团购的职工给予财政奖励,支持组织团购的单位给予职工适当购房补贴。

此外,申请人领取购房补贴后,须于税法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如实申报个人所得税。购买同一套新建商品住房只能申请享受新引进人才、二孩及以上家庭、单位职工团购三种购房补贴中的一种。享受购房补贴后,再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符合申请条件,可再次申请享受二孩及以上家庭、单位职工团购房补贴。新引进人才及其配偶均符合购房补贴条件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由其中一人享受。新引进人才享受购房补贴后、所购住房办理不动产登记前,申请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应先退回已兑付资金,并经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审核同意。新引进人才在2024年1月1日之前(以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仍按《宜昌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宜办发〔2021〕21号)、市住建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分类人才购房首付款补贴券兑付工作的通知》(2022年9月27日印发)申请条件相关规定执行。购房所在地为夷陵区的,购房补贴资金由夷陵区负责筹集、发放;购房所在地为西陵区、伍家岗区、点军区、猇亭区、宜昌高新区的,购房补贴资金由市级统一筹集、发放。

据了解,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服务部门联系方式:

市住建局 0717-6752539

市卫健委 0717-6240794

市不动产交易和登记中心 0717-6233719

夷陵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0717-7833780

来源地址:http://zj.yichang.gov.cn/content-41740-98402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