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拉萨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系列会议精神和通知文件,进一步规范我市自建房屋安全鉴定工作,不断加强对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和人员管理,有效提升房屋结构安全鉴定报告的真实性、可靠性。根据有关规定,现公开征集拉萨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首批即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后续凡符合条件的机构均可随时申报,每半年审核发布一批,不再另行发布征集公告。
二、基本条件
(一)申报拉萨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的单位应当配备一定数量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且至少有1名注册结构工程师和1名岩土工程师。
(二)具备相应检测资质(地基基础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和见证取样检测)并取得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或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具有相应资格的其他鉴定机构。
(三)具有西藏自治区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分公司应当按住建部57号令配备在拉技术力量。
三、申报材料
(一)拉萨市房屋结构安全鉴定机构报名表(附件1);
(二)拉萨市房屋结构安全鉴定机构承诺书(附件2);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
(四)单位具有的相关资质的证明材料(机构资质证书等);
(五)办公场所的房屋所有权属证明材料或租赁证明材料;
(六)专业技术人员名册及职称、执业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
(七)房屋结构安全鉴定业绩证明材料(近2年内的,新设立不满6个月的公司不作要求)等。
(八)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平台备案信息。
所有复印件材料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注册结构工程师和岩土工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执业签章,申报材料包括纸质版及PDF扫描电子版,须密封提交并现场递交,公开征集不接受邮寄或电子邮件等远程异地申报。
四、申报地点
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16室(拉萨市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申报核查
公开征集采取资料核查与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式核查。
六、公布方式
核查通过的,纳入拉萨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推荐名录,在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拉萨市质量监督站企业微信平台、拉萨城建档案馆网站上公开发布,并抄告有关部门。
七、有关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对其所提供的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二)征集和发布的拉萨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推荐名录,计费参照物价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三)拉萨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推荐名录实行动态管理, 原则上每年对推荐名录机构进行复核,适时更新推荐名录。
(四)推荐名录的机构凡存在履责不力、违法违规、扰乱市场等行为的,将视情节轻重取消其推荐名录资格。
联 系 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891-6358608(工作日10:00-17:00)
附件:1.拉萨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报名表
2.拉萨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承诺书
拉萨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2日
附件1:
拉萨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报名表
申报单位(盖章):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拉萨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单位基本情况表
单位名称: | ||||
在拉地址: | ||||
注 册 地 | 成立时间 | |||
单位性质 | 法人代表 | |||
联 系 人 | 联系电话 | |||
员工总数 | 国家注册结构 工程师人数 | 一级 | ||
二级 | ||||
高级工程师人数 | 具备职称人数 |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
报名单位基本情况简介: |
报名单位提供资料:(验原件收复印件)(附表后) 1.拉萨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承诺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 3.单位具有的相关资质的证明材料(机构资质证书等); 4.办公场所的房屋所有权属证明材料或租赁证明材料; 5.专业技术人员名册及职称、执业资格证书等材料; 6.业绩证明材料; 7.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平台备案信息。 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
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单位负责人 |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专业 | 职务 | 专业技术职称 | 从事相关工作年限 | 居民身份证号码 | ||
职称名称 | 任职时间 | ||||||||
法定代表人 | |||||||||
技术负责人 |
专业技术人员 | ||||||||||||
序 号 | 姓名 | 性 别 | 年 龄 | 学历情况 | 专业技术职称 | 国家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及编号 | 岩土工程师证书及编号 | 从事相关工作年限 | 居民身份证号码 | |||
学历 | 毕业院校 | 专业 | 职称名称 | 任职时间 |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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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拉萨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承诺书
拉萨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我单位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拉萨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征集,并郑重承诺: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二、严格遵守《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三、单位资质满足相关要求。
四、保证依法依规开展业务,不弄虚作假。
五、近两年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未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六、报送的所有材料与原件一致、真实合法有效。
七、在从业过程中,我单位清晰准确了解相关文件规定,自愿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如有违反上述承诺之一,或存在其他虚假、违法违规行为,我单位自愿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特此承诺。
单位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来源地址:https://zfjs.lasa.gov.cn/zjj/tggs/202404/6f95d12192e14173998e6fa1d645d5f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