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购房补贴相关问题解答
1、发放购房补贴时,新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间如何界定?售出原自有住房时间如何界定?
新购买新建商品住房(2024年5月20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以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售出原自有住房时间(2024年5月20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以不动产转移登记时间为准。
2、购房补贴如何申请?
购房补贴向属地申请,具体可关注后期补贴申请流程政策发布。
3、二孩及以上的本市户籍家庭如何认定?
指当前家庭按国家政策已生育、抚养两个及以上子女的(其中有未成年子女),申请购房补贴需以家庭为单位进行,且夫妻双方至少一方是市区户籍,子女也需有市区户籍。
4、新市民、进城农民和城市公共服务人员具体如何认定?
新市民是指因本人创业就业、子女上学、投靠子女等原因来到我市常住,未获得我市户籍的各类群体。
进城农民指由农村进入我市的各类群体。
城市公共服务人员指环卫工人、快递员、外卖员、保安、保洁等,各属地可结合实际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确定人员范围。
5、是否与2023年发布的购房补贴同时享受?
2023年12月21日发布的《蚌埠市市区购房补贴实施细则》正常执行(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2日),两项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
二、政策内新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每户同步发放5000元家电或者汽车消费券如何实施?
具体由市商务外事局制定实施细则。
三、政策如何支持“以旧换新”?
“以旧换新”举措的目的在于畅通一、二手房之间的交易渠道。二手房交易周期长,尤其是交易过程中可能会遇到违约情况,新举措有望降低交易风险,消除顾虑,加快二手房流转速度。
为进一步加强新房、二手房市场联动,支持市蚌投、国控等所属国有房地产企业组建“以旧换新”换购联盟,建立新房与二手房便捷换购通道,帮助购房群众“以旧换新”。具体情况可关注下一步实施细则发布。
四、推广房票安置有哪些做法?
一是搭建房源超市;二是支持房票跨区域流通。
五、如何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进一步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35%和2.85%,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不低于2.775%和3.325%。
六、在本市新购买住房时,个人住房贷款首套房的认定如何执行?
在本市范围内新购买住房,只核查购房家庭所购房屋所在区(管委会)的住房情况,无住房的,办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时可按首套住房认定。如,张三家庭在龙子湖区有一套住房,但在蚌山区无住房,其在蚌山区新购住房时,办理个人住房贷款时可按首套住房认定。
对于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15%,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5%。
七、如何调整个人住房贷款利率?
取消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动态调整新发放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按照因城施策原则,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蚌埠市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确定的利率下限,结合本机构经营状况、客户风险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每笔贷款的具体利率水平。具体由银行业金融机构落实。
咨询电话:0552-2567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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